单位名称 | 镇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服务。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责任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承包合同签订,调解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搞好农村经济收支统计和农民收入检测。 | |
住所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8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权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1万元 | 0.08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镇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健全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6次,集体研究决策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单位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权证70000本,对全县154个村(社区)新任村干部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完成全县72名新任村支部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和证书变更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实践,发展集体经济,指导云盖寺镇岩湾村省级发展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推荐12个村加入商洛市集体经济组织联盟,择优聘任5名县域农业龙头企业家作为全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企业家顾问,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推选云盖寺镇岩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尹登龙等12名理事长加入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盟,尹登龙担任联盟理事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全县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消除无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保护农民利益。一是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全年对农村土地确权反馈登记有误差的问题进行了修正勘误登记补办,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错351本。二是指导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全面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盘活经营权。有序指导全县开展流转农村土地6.1万亩,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三是农村土地合同纠纷调解。全年指导和参与调解处理土地纠纷11起,主导调解农村土地纠纷3起,有效化解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印发《农村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版读本2000本,召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利用参加“科技之春”“科技下乡”活动等形式发放到镇到村到户。(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监管,清理“空壳社”。开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摸底调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949家,正常运营789家,清理空壳社1160家,将1021家列为经营异常社,吊销139家不合格社;二是加强培育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监测考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百强社、示范社。推荐申报省级合作社2家,市级示范社2家,省级家庭农场1家,市级家庭农场2家,均通过省市考评认定。实施2021年度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项目,对14家农民专业合作、8家家庭农场、4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考评奖补,全年兑付奖补资金180万元;三是健全支农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选择发展前景好、效益高、能增收的经营主体联带脱贫户发展,增加收入,实现脱贫后有稳定增收项目不返贫,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四项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完成上个年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审计,对村干部离任审计问题分类汇总、落实问题整改。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导入,对上年度新增资产清查登记入库。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有力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五)完成农村经济发展监测统计。完成农村家庭收入统计,监测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要求完成年度农业统计年报,并组织集中培训和指导系统录入。对全县农民负担进行监管,全年无乱集资、乱滩派、中小学乱收费情况,未发现其它加重农民负担情况,对全县一事一议资金进行了审核监督管理。(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是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导各镇办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全年共审批宅基地426宗,其中390宗为拆旧建新,39宗为异址新建。二是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进行宣传引导,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七)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一是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按照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单位包扶驻村和职工包户工作任务。二是完成局党组交办的新冠疫情防控、防汛防滑和其它临时性工作。三、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集体经济。探索集体经济“委托制”经营管理形式和“十种模式”在全县推广应用。二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通过审计手段不断改进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对发现的帐务处理、违规支出、不合规票据等六大类问题及时得到整改。三是规范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对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合理处置,对土地流转指定了规范程序。四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推动经济发展,利用监测、考评、奖补等手段,有效监管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五是农村集体资产录入国家系统,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台账。(二)经济效益。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消除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四、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不够。单位集体组织理论学习不够经常,存在学习和实践有脱节的现象,有政策解读不精准情况。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不够。单位业务项目跨度大,集体研究调研少,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按部就班推进工作。三是队伍体系建设不够。农村经管队伍体系不健全,县镇都缺乏人力,更缺少专业农经人村,落实工作困难多。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指定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坚持每周集中学习例会制度,每季度检查学习情况。二是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寻找新举措,紧扣政策,创新思维,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农经体系建设,建议政府妥善解决改革和建设中涉及机构、编制、经费等重大问题,统筹农村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建设,创造有利于农经职能履行的工作环境和人才支撑。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持续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一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宣传培训;二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基础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纠错、变更处理等工作;三要做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四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合同、流转程序合法有效,提供流转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网络化平台;五要做好社会工商资本租赁农村土地的统计及业务指导工作。(二)巩固深化农村改革成果。农村产权改革是全方位,管长远的社会制度性改革。一要做好农村改革政策宣传培训。完善清产核资数据库和基础资料的补充、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发放股权证书等基础性工作;二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转,完善集体收益分配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督促村级集体资产移交,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培育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村示范村,总结典型经验;五是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实质运行。指导各交易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平台体系。(三)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优先为新型农业示范经营主体争取财政支持,并适当奖补;二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搭建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做好供求信息和展销发布与宣传;三是计划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认定县级示范社20家,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2家。新发展家庭农场20家,申报省级示范场1家,市级示范场3家。完成国家级示范社和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强社”2家,示范社2家,示范场2家监测考评任务,新发展专业大户300户,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帐务,加强对镇办农经人员进行培训指导,配备村级农经协管员。每季度对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规范记账,监督财务公开,抓好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指导做好“四议两公开”工作,财务公开、项目公开和年度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五)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农经统计和农民收入监测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对全县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常规和不定期检查,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建设规范实施。开展农村经济收入统计,监测农民收入,完成农经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六)完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上级交办临时任务。继续做好大坪镇旗帜村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