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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2-03-23 15:2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祥云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 杜韬
开办资金 33.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8万元 2.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区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我处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公证工作的进行。2021年共计办证1119件,累计收费73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28件,接待群众电话、现场咨询6300余人次。一、发挥公证职能,提升公证服务力。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十四运”周边环境整治、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为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提供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公证法律服务;为我区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提供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公证法律服务。一年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提升公证公益服务质量,强化公证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我处通过简化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减轻群众办证负担;通过实行预约办证,提升公证服务效率;通过建立上门公证便民机制,建立民生绿色服务通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助力法院执行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我处多次参与灞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功办理了被执行房屋司法拍卖前的现状保全证据公证。我处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在执行过程中保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减少涉执纠纷的产生,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法院的执行工作效率。二、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一是优化公证服务,制定《灞桥区公证处八条便民措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主要包括:“绿色通道”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上门”服务、“基层走访”服务、“公证费用减免”服务、“邮寄”服务、“容缺受理”服务、“公证进企业、进社区”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我处不断优化办证流程,精简办证手续,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三是业务上门办,服务零距离。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公证处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我处主动提供上门办证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公证。今年以来,累计为群众上门办理公证业务20余次。四是多措并举开展公证宣传活动。我处在办好各项公证案件的同时,在公证宣传方面狠下功夫,力求通过宣传有效扩大公证的群众知晓度,达到服务民生的目的。多次组织公证人员进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为企业开展公证法律知识讲座,积极为社区群众讲解《民法典》、《公证法》等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解惑释疑,让群众零距离了解公证法律知识。三、社会效益一年来,我处在为全区重点项目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同时不忘为普通人民群众解决切身实际困难,简化群众的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好评,真正发挥了公证为民服务的社会效益。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年来我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证服务领域有待拓宽。我处公证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继承、委托、保全证据、赋强领域。业务类型单一,层次较低,很难开展经济转型、金融投资及辅助类业务,未能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二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目前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尚未建立完善,为服务当事人公证员需要到有关部门调取证据材料,造成大量资源浪费。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争取能纠正的及时纠正,对目前无法补救的,将之纳入公证处内部制度建设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注意改进。同时,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的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企业,宣传法律知识拓展企业相关的公证金融业务;二是积极配合省市公证协会公证平台的建设,对公证相关不涉密的信息进行共享。五、2022年工作计划。我处将继续努力办好各类公证案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队伍素质,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推进公证工作新发展。一是继续深化巩固“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惠民。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限,降低证明负担,提供服务便利,最大程度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和优势。二是积极拓展证源,力求在为金融企业服务、赋强业务和司法辅助业务上有所突破。三是加强与兄弟公证处的业务交流,鼓励公证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业务知识,增强办证技巧;建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解决公证员对重大、疑难案件不会办、不敢办的问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司法厅下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证号:12610111065338109X;发证日期:2018年07月0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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