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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2 16:17
单位名称 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分析全县市场价格总体形势;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等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事务性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政府五楼
法定代表人 田永安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万元 4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价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具体业务活动2021年,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行政裁定和公共服务职能,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扎实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科学严谨高效,扎实推进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21年共受理案件45件,认定标的总额458.8793万元,其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40件,认定标的额25.44万元;涉及行政事项价格认定5件,认定标的额433.43万元。承办案件精准率百分百,满意率百分百。2、做好每周的重要商品调查上报工作为加强对我县关系民生的肉、菜、蛋等副食价格走势的分析和预测,确定每周二为价格调查基准日,每周上报一次,每月汇总一次,及时给县政府网站提供可靠准确的市场信息,今年我中心在绥德城区设置五个蔬菜粮油门市价格监测点,疫情期间,按照市发改委要求,每天上报重要商品价格,及时反映我县价格波动信息。3、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切实加强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9月28日,我中心在朝阳路社区举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挂牌仪式,真正的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将价格服务直接延伸到人民群众当中,方便快捷的为群众解决价格纠纷矛盾。改进措施2021年是巩固乡村振兴发展之年,我中心工作人员同39户103人贫困户建立衔接工作,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四、存在问题一是价格认定机构和队伍发展建设有存在短板,部分价格认定人员对精神懈怠和能力不足的认识不到位。二是还需不断加强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五、2022年工作计划1、进一步深化价格认定法治建设成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二是继续抓好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工作开展。2、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点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