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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2 16:03
单位名称 绥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能;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火箭渠58号
法定代表人 李绥峰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万元 38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1年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病虫害、农田鼠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与处理;农业行政执法更为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能;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业务工作1、农资市场监管工作2021年,我队坚持农资市场监管加强不放松。(1)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春耕期间,对全县16个乡镇25家种子经营门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经营主体合法性种子经营档案及购种凭证,以玉米、高粮、蔬菜等种子为重点,检查种子标签和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同时抽取种子样品封存抽样箱,方便出现种子安全问题,可及时查验。(2)违规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及限制使用农药专项检查。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违法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及限制使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种植大户及合作社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和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农产品检测、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年共检查农业经营门店12次、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种植大户及合作社10次。(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联合各乡镇采取双随机抽查,严格检查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门店,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车辆32车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56户次,抽查种子样品10个,受理案件1起,立案查处1件,罚款2100元;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限期责令整改重点经营门店3家。2、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土地执法工作。针对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等情况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土地执法工作。3、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职业能力水平,严格管理,保证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准确办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2021年,共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农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的书写等知识与技能18人次。4、加强农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下乡宣传农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进一步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同时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年出动宣传车8车次,工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在近几年的努力工作下,我县农资市场已逐渐步入正轨,趋于稳定,农资打假效果显著,为我县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农药减量控害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宣传使得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充分保证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存在的问题现有执法人员均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律专业背景,在法律文书的写作、案件独立办理方面有所欠缺,影响监管及办案效率。四、改进措施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努力学习,组织执法人员集体学习,互相学习、传授经验、共同进步。五、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农资打假和市场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蔬菜基地农产品投入品使用的检查、充分利用农资经营信息平台,掌握农资经营动态等方面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行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