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稽查保障。受理和督办全市森林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林地管理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 |
住所 | 渭南市朝阳大街林业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王天社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渭南市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23万元 | 7.1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业务活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森林稽查工作为重点,积极抓管理促落实,不断加大林业行政稽查力度,为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而努力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1)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是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完成的主要工作有:1、组织学习。我单位以《森林法》、《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学习与培训。2、法律宣传。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中,配合有关科室提供宣传版面和素材。3、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我单位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断对各县市区执法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县市区执法过程中证据不充分,行政处罚主体错误,案卷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4、规范案件管理。编制了《渭南市林政案件稽查(暂行)管理办法》。(2)森林资源举报和信访案件受理和督办工作取得新成绩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报道、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受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督办处理,本年度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共4起,其中林地案件3起、林木案件1起,做到调查处理件件有结果有答复,分别是:1、富平翼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风电项目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案件。经我单位调查并督促,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2.92亩,富平县林业局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8万元,并限期恢复植被。2、大荔县虹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洲沙漠景区)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我单位通过调阅资料、谈话问询、现场勘查等方式对违法事实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该地块林种为用材林,隶属于沙苑林场国有林地4号林班。目前,我单位协同大荔县林业局责令大荔同州沙漠旅游发展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地表建筑进行拆除,并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临渭区人民办尤西村五组群众信访案件。经调查,2010年4月4日,因市政工程建设,临渭区人民办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组织施工队将上访人刘发良137颗桐树推倒。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涉及林业用地,不属于林业部门管辖范围。4、富平老庙镇兰山村群众上访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富平县林业局违规发放林权证一事不实,老庙镇兰山村杨银有所持林权证四至界限明确,办证资料齐全,林权证合法有效。(3)林业执法工作持续加强积极组织林业行政执法稽查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加大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1、结合《关于开展乔山区域(“旱腰带”)采石采矿等相关企业环境治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渭环督函[2021]236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在局领导指示下,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第一时间对渭北5县市区采矿、采石、风电、光伏等涉林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认真督查,并要求县林业主管部门立案审查。经调查,乔山区域(“旱腰带”)采石、采矿、光伏、风电等建立台账共13家,其中采石企业9家,采煤企业1家,风电企业1家,光伏企业1家。2、完成渭南市桥山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执法检查。为进一步保护乔山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乔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单位按照渭南市乔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乔山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执法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渭乔山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重点对乔山地区采石、采矿、风电、光伏等涉林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认真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我队完成绿廊项目7个标段检查验收工作;完成渭南市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市森林防火普查检查,对华阴、华县防火普查进行外业培训;完成了春季义务植树工作;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西华街包联路段开展卫生保洁、门店宣传、自愿者交通值勤等工作;全年落实2名党员干部参加帮扶及乡村振兴工作,全年帮扶村消费扶贫3600元,832平台消费扶贫6816元,向贫困村爱心超市捐赠2500元。与此同时,今年我单位还抽调1名同志到绿廊建设办公室参与工作;抽调1名同志到市政府黄河办参与项目管理工作;抽调2名同志参与秦岭及乔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二、取得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度林政案件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全市共发现、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30起,行政处罚23人次,查处率100%。案件类型主要涉及滥伐林木案件7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起,非法运输木材案件1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件4起,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规12起,违反林草种苗及植物新品种管理法规3起,本年度各类行政案件比上年度34起减少了4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21年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工作能力、经验、效率还有待于提高。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林政案件执法与统计工作还联系不畅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改进业务能力培训,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争取局领导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林政案件评查工作;(2)完成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普查检查验收及全市森林防火区划工作;(3)争取办理1-2个行政案件。一年来,我单位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学习教育抓的不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不高、党建工作不严不细、业务工作创新不够等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顺思路,突出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夯实责任,勇于担当,奋斗“十四五”,尽心尽力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制度、工作落实落细,努力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