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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渭南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2 11:37
单位名称
渭南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普及环保知识,坚持环保为人。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环保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张娟萍
开办资金
34.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4万元
10.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用制度规范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做到“上兵伐谋”。为确保我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每一项宣传工作都系统谋划,精心策划,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宣传工作的通知》等宣传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明确了宣传方向、宣传途径、宣传目标。2.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参加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会1次,市政府督查室环境热线1次、百姓问政1次、对话渭南2次。二是引导各单位(科室)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鼓励积极投稿,提升数量;全力向市以上主流媒体中环报、人民网等推送,提升宣传效能和影响力。市以上媒体刊发信息7000余篇(次)。三是坚信“脚板底下出精品”的道理,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在中国环境报刊发《渭南提高业务技能展示铁军风采》等长篇通讯稿8篇。四是做优做强市局网站、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等4个自有媒体平台,动员我系统干部职工和亲人、朋友关注、阅读、转发市局双微,使其成为了全系统推动业务工作的首要平台,成为了各界媒体及群众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必选平台。五是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写作和舆情应对培训班,提升了全系统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能力,重点抓好网络舆情引导和平时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厅转办的37条负面舆情,处置率100%,和西安、宝鸡并列全省第1。六是全力做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舆论宣传工作,编印2021年渭南市配合保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简报39期和《工作简报汇编》以及《渭南日报报道剪辑》。3.创新组织社会化宣传活动,生态环境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参加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各类全国科普日和科普宣传活动;开展进学校(渭南尤西小学)、进社区(临渭区西门社区、中心广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拍摄制作我局“红色基因引领绿色发展”宣传片);进企业(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厂、陕西金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社会化宣传活动。二、社会效益情况2021年,我局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在全省12个地市排名第4;市生态环境局被中国环境报评为2021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宣教中心主任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舆论宣传工作,得到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第三督察组和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2021年,我中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全系统宣传素材储备不足,通讯员新闻写作水平普遍较低。2.2022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结合宣教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市局“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要求,履职尽责、完善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打造“尖兵”队伍、统筹各方宣教资源,守正创新、再创佳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打造宣传教育“尖兵”队伍,做到“决战决胜”。在市局党委的支持下,打造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生态环保宣教铁军,为全系统生态环保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扫清障碍、保驾护航。2.加强与各单位(科室)的互联互通,做到“弹足粮满”。加强对全系统的培训指导,携手做好日常素材的搜集、整理、储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共同讲好渭南生态环保故事。3.统筹各方宣教资源,构建宣传“大格局”。加强与省厅宣教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志愿组织的经常性沟通联系,指导引导好各分局宣教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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