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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博物馆(岐山县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2-03-22 10:39
单位名称 岐山县博物馆(岐山县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保管、展览、复制与修复、宣传出版、考古发掘及相关研究等。
住所 岐山县城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 徐永卫
开办资金 43.9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95万元 23.9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坚持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全委会精神、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文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依据馆藏文物的特点和田野文物现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业务辅导与讲座,集中学习了《中国文物报》、《文物工作》上的相关文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平台坚持日常性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单位全体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文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每个干部职工做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专题讨论材料,单位开办“学习园地”3期。(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安全。始终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严明纪律、责任到人,实现了第35个文物安全年。在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文物通讯员培训、考核工作,兑现了2020年度文物通讯员补助费,并与文物通讯员签订了田野文物安全责任书。3月份,重新编制完善了23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一年来,全馆干部职工累计下乡检查100余人次,确保了全县田野文物安全。同时,加大跑省跑市力度,紧盯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工作,推进国保单位太平寺塔安防工程、防雷工程方案的评审工作,完成了国保单位赵家台遗址安防工程680万元的立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在文物法规宣传工作中,我们做好日常宣传和下乡宣传,并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上街进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与市文物局在凤县组织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文物外展工作中,我馆28件文物分别赴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院、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参加《碰撞•交流•融合—丝绸之路上的宝鸡与吐鲁番》展和《繁简之间•宝鸡出土青铜器纹饰艺术展》,通过文物法规宣传和文物外展工作的开展,宣传了我县丰富的文物资源,提高了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提升了我县的知名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2、馆藏、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亟待加强。(二)改进措施:1、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2、认真总结,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再鼓干劲,不断推进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知识。(二)加强业务知识和文物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三)坚持24小时安全值班,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加大文物法规宣传力度,确保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安全,力争实现第36个文物安全年。(四)加大跑省跑市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根据国家文物局已立项的国保单位赵家台遗址安防工程680万元项目和省文物局批准的国保单位太平寺塔安防工程、防雷工程130万元项目,全力做好赵家台遗址和太平寺塔安防工程方案设计、上报、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全力申报并解决博物馆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五)与省市兄弟单位联系,发挥文物“金色名片”作用,做好国际国内展览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