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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3-22 10:01
单位名称 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在全市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农产品质量、生鲜乳、渔业等农业农村领域依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沈平路与思源南路什字往西10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 宁磊
开办资金 67.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14万元 80.2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完成改革任务。以办公场所、经费装备、人员到岗、制度建设等为重点,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现状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局。以问题为导向,指导各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从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条件保障、执法工作、党的建设等6个方面认真开展机构改革自查,逐条逐项对照,积极落实整改。今年5月份,在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叉互评中,评查组对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逐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相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农业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等8项内部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程序,严把立案、取证、案件法制审核、案件处理等重点关口,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高效化、阳光化。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执法人员“八不准”要求和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守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帮扶,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为进一步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提升执法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依托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创建项目和市级财政资金扶持,先后购买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执法专用无人机、执法箱、农兽残快速检测箱等执法办案装备;建立了办案谈话室、听证室各1间,配套完善了视频监控设备,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履行新职能,依法打击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保障。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注册并使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注册率达100%,为打造信息化执法环境奠定基础。(二)全方位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生产经营存在问题最突出的农药、化肥、种子等主要农资产品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结合重要农时农事,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先后开展了小麦“一喷三防”用药专项检查、小麦麦田化除用药专项检查、保春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秋播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执法检查。纠正农资不规范经营行为100多例,责令限期整改50多例;交办农药案件1起、种子案件2起。二是以查办案件为契机,开展专项领域执法检查。8月下旬,我市一家公司因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反刍饲料立案后,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在查办期间,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许可、原料进出库记录、原料供应商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对全市饲料和兽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21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15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辖区执法机构跟进督查。三是以我市渭河流域为重点,开展禁渔亮剑行动。今年4月-6月期间,以我市渭河流域为重点,加大禁渔执法巡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张贴禁渔宣传横幅十余条,劝返、批评教育违规垂钓人员150人次,清理整治违规网具20张顶,放生渔获物30多公斤,没收垂钓渔具5件。四是开展农产品和农药产品监督抽查。为确保小麦条锈病防控用药质量安全,在兴平、武功、泾阳、三原4个小麦主产县抽检以三唑酮、戊唑醇、丙环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等为主的小麦条锈病用药样品17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12月,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9个市区县的5家屠宰企业和19家种植养殖企业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共抽检样品70个,其中种植业产品51个、畜禽产品19个,抽检样品合格率98.6%。1个不合格产品现已移交县局查办。五是迅速行动,及时调解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以来,迅速行动、积极回应并有效解决群众投诉举报十余起,其中办理渭河违规垂钓投诉举报5起,劝返、批评教育违规垂钓人员20人次;调解处理涉农纠纷5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万余元。(三)全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之中,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2021年放心农资下乡、爱卫月宣传、渭河流域禁渔期宣传、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和日常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扩大法律法规宣传范围,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护法意识。全年累计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读本6000本、《农资规范经营使用告知书》《以案说法》《真假农资识别》等宣传彩页5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在“咸阳三农之窗”微信公众号、咸阳农业信息网编发普法宣传信息30余篇;制作市广播电台和市电视台农资打假专题节目4期,及时广泛宣传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和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管理对象依法守法经营意识。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237家次,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场23家次,发现、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120余例,监督抽检农产品70个、小麦条锈病用药17个,查办农业违法案件3件(其中1起案件被省厅评选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调查办理移交案件1件、协查案件2件,受理投诉举报10余起,调处涉农纠纷5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全市农业生产安全。三、存在问题一年来,支队扎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点多面广,目前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无法律专业人员,执法专业性不够强。二是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常规性工作开展得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较少,对工作困难和问题,时有畏难情绪。三是敏锐性不够高。能够扎实而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但是缺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四、整改措施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将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涉农法律法规等列入支队执法培训计划中,以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为重点,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实践相融合的方式,通过专家讲授、执法案例分析、执法文书点评、执法能力测试等途径,对市县两级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进行深入系统培训。不定期组织召开内部培训会、案情讨论会和案卷学习研讨会等,通过“互助互学”“传帮带”等形式,提高支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五、下一年计划下一年,我们将继续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重点,深挖涉农违法违规案件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一丝不苟“履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坚持依法履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协同高效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着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为保障我市农业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一脉相承“聚人才”,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以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体能与应急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全年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农业执法大练兵1期,力争做到执法培训全覆盖。三是一如既往“清廉洁”,进一步共筑廉洁底线。将廉洁教育纳入干部日常培训计划,加强党纪国法、纪律规矩和警示教育力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严守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