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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21 16:33
单位名称 山阳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监察执法职责。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丰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 肖倬
开办资金 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城市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2万元 9.23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大队从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主要街路重点管、一般街路加强管、背街小巷规范管’的工作思路,将街路按照任务强度、管理难度划分责任区域,一方面按照责任区域指定工作人员重点蹲守步行巡查监管;另一方面由中队长带队开车巡查,对责任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责令纠正,并记录在案作为本月该区域管理人员考评的依据。对责任区域内出现的难点问题,由中队或大队集中力量组织清理取缔,提高了日常监管工作效率,也进一步落实了工作人员的责任。2021年来,大队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先后组织了6次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的提升。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5300多人次,暂扣物品271件,处罚143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县城规划建成区城市容貌得到显著提升,市容环境得到较大改观,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增砖添瓦。三、存在的问题随着家庭小轿车逐渐普及,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日渐凸显,特别是由于停车场、停车泊位总保有量不足,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进一步加剧城区交通梗阻。四、改进措施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县城管监察大队联合交管部门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和长期占用道路两侧机动车泊位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整治。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停车45起,清理拖移僵尸车24辆。二是倡导绿色出行。引进两家共享电单车企业,扩大行使范围,引导市民群众绿色出行,在推行“低碳经济”的同时,解决行车难问题。三是合理增加停车泊位。新增划设城区花园路、滨河东路、西河大道等路侧停车位510个,不断增强城区车辆静态交通压力。四是对临街路单位场院进行改造,拆除围墙将场地开放,便于周边居民及办事群众临时停车,有效减少主街路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目前已在滨河北路市监局等单位实施到位。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抓好常规管理工作。继续围绕城管局年度目标责任及城市管理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市容市貌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采取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使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二)抓好停车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组织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查处力度,采取扣押车辆、电视曝光等方式,减少乱停乱放行为对城区交通秩序的影响。(三)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提高认识、实事求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动力,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