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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1 16:15
单位名称
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含高新辖区)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收、收回(收购)、储备、整理及用地报批组件,参与编制实施土地统征储备整理计划,征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参与编制并实施各类土地开发复垦整治及验收。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
王波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13.86万元
1005.4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情况。(一)2021年,结合市本级土地征收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土地征收和出让计划,压茬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和国有土地收回工作,积极落实净地出让。(二)积极做好对省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全年累计完成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省报批项目4个,顺利完成了关庙再生水厂、安康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等市级重点项目的对省报批工作。(三)积极做好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和耕地占补平衡挂钩工作,以项目为支撑,全力抓好补充耕地项目验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四)本年全面完成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原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的审查审核工作,并协调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组织发放到人。(五)依法依规对涉及土地征收规范性文件和报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及印发3个涉及土地征收的规范性文件、1个报批组件的操作性文件。(六)认真做好安康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重点科技型企业包联工作,持续做好建民办三星村帮扶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完成征收土地面积665.5097亩,其中江南征地127.35亩;江北征地421.6297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16.53亩;全年共验收各类补充耕地项目7个,补充耕地2140亩;补充耕地1266.5亩,补充粮食产能74.5万公斤,为28个项目落实占补平衡;争取西康高铁征迁资金2亿元,为推进西康高铁征迁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全面完成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原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的审查审核工作,并协调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组织发放到人,当年完成了3个办事处、2个镇、21个村、112个村民小组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审查、审核和资金兑现工作;协助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安康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磷酸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纳入安康高新区2021年陕南创新驱动发展试点项目,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积极帮扶建民办三星村发展产业脱贫,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收入,全年共协调解决帮扶资金1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拆迁资金不足,尤其是涉及大规模的统征建设用地和解决地块中存在的拆迁遗留问题,无法保障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征迁外部环境有待加强,汉滨区政府、区统征中心和各镇办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尚未形成高效联动的配合机制;三是被征地村组和群众对征地补偿期望过高,也不同程度的影响征地工作推进艰难。(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对接,积极争取征地资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单位责任,确保征迁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三是平稳做好征迁工作,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保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发展用地的需求。四、下步工作思路。(一)全力推进土地统征工作,认真做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土地储备债券项目的征地工作,确保中心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二)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全市在建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全力抓好补充耕地项目验收。(三)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做好三星村帮扶工作和科技型企业包联工作。(四)持续做好征地遗留问题处理和各类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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