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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旬阳市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03-21 15:30
单位名称
旬阳市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房产交易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经办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交易、租赁和产权产籍经办服务工作。
住所
旬阳市城关镇商贸街四巷
法定代表人
焦波
开办资金
14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预算拨款
举办单位
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8212万元
5559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1年8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举办单位。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贯彻执行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拟定了全县物业管理、房产交易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物业企业认真学习落实《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展优秀物业小区“学榜样、树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现场观摩、点评,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定期听取各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汇报,积极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大扫除”等活动,联合消防、交警、城管等部门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实行依法查处,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改善居住环境。切实关注民生,确保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在市政府网站将公租房源信息进行公示;联合多个部门对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和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进行了信息比对核实;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积极推动加快实施;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为防止出现抽逃、挪用资金等现象,确保监管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专款专用;完善旬阳市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制度,优化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流程,积极探索存量房(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业务,坚持动态掌握各小区楼盘销售和二手房市场情况,严禁“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开展对全市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指导4家房屋中介机构规范化服务。取得的效益:一是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12345投诉约160余宗;归集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2432万元,采取多种途径追缴未能按规定及时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503169.74元、申请法院执行3141058.48元。二是通过公开摇号的办法对党家坝瑞祥家园110套公租房进行了集中分配,完成吕河镇100余户公租房申请轮候对象的信息比对工作;全年实施完成了租赁补贴发放任务889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188.62万元;申报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个,基础配套设施项目3个,申报总投资10037万元。今年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776万元;收缴公租房房租13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入库2.1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00万元。三是完成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业务480余宗,存量房(二手房)签约280余宗,注销房屋抵押登记500余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中介机构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物业管理机构班子不健全,物业服务态度差、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卫生环境差、恶意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物业管理收费问题,主要是物业企业乱收费、存在收费不公开、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在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的工作中,做到积极引导,严格要求改进物业管理服务,做好物业监管工作职责。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服务民生,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一是规范公租房年审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公租房信息比对(腾)退工作;三是对公租房(腾)退的房源进行重新分配使用。四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二)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提档升级。一是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切实做到“应缴尽缴、应支尽支”;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和实地督查,要求必须做到消防无隐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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