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全市民族宗教综合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参与民族宗教团体日常社会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民族宗教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协调做好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联系培养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北路284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明荣 | |
开办资金 | 1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73万元 | 7.0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主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工作(一)民族工作方面。1.固本强基,真抓实干。一是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把摸清底数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501人,流动人口810人。二是持续开展“四微”服务:建立微窗口,通过在全市重点县市区建立的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服务;打造微平台,做好“驼城e家亲”微信公众号,切实发挥线上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微结对,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少数民族干部与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结对认亲,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点亮微心愿,开展“微心愿公益圆梦行动”,国庆节期间还举办了“畅游民俗馆圆梦微心愿”活动,为少数民族儿童送上真挚关爱和心愿物品。三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重点放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上,为此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并及时与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沟通、协商,累计解决了5名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问题,消除了在榆经商的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后顾之忧。同时做好疫情防护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微信通知等方式,梳理统计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少数民族群众人数,积极与榆阳医院沟通对接,为80余位少数民族群众完成了新冠疫苗的接种。四是开展节日慰问,春节期间,慰问了8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穆斯林传统节日“开斋节”,慰问了10户困难家庭;“六一”儿童节,开展了“送温暖、送爱心”上门慰问活动,为10余名少数民族儿童送去节日礼物和祝福。通过各项慰问活动,使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完善机制,稳中有进。一是推进基层示范窗口建设,今年,指导神木、府谷建立了少数民族服务工作站,既发挥了服务窗口工作效能,又深化了全市“一中心、一站、一窗口”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也真正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二是探索少数民族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促进会联谊团结和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举办了“建党百年致敬老兵”、“重阳佳节关爱老人”等一系列政策宣传、看望慰问、座谈联谊等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三是持续坚持“四有”工作方法,定期联络走访来榆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群众,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帮扶工作;按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了解辖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和服务对象的思想动态,定期排查问题隐患,及时解决面临的问题困难。四是注重加强“双向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新疆伊犁、青海海东等少数民族流出地,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入地和输出地双向管理,今年因疫情原因,赴新疆、青海之行未能达成。3.营造氛围,促进团结。一是组织红色教育活动,邀请3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赴绥德、米脂参观郝家桥纪念馆、绥德师范学校、杨家沟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党史教育践初心”、“不忘百年初心传承红色精神”主题教育活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党百年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了“学党史唱红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法律宣传等一系列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强化全市各族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倡议书》,号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信念,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意识,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二)宗教工作方面。1.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加强数据统计,全面掌握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等基础数据,建立详细信息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现有全市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共20个,宗教活动场所323处,教职人员365人。深入调研后,对全市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运行现状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深入研判,为更好的对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提供服务指导奠定工作基础。目前,我市宗教领域总体平稳和顺。2.教育宣传,加强引导。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现场宣讲、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方式,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切实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遵守法律法规,推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3.百年大庆,缪力同行。一是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分别开展了升国旗、红色教育、观看爱国影片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热情。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活动,积极主动协助各宗教团体完成年检工作,向市佛协开展了赠书活动,解决教职人员证件到期换证问题,共化解矛盾纠纷2起;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捐资助学、养老助困、“9.9公益日一起做好事”等系列慰问活动,累计送去慰问金230余万元。4.强化预防,定期排查。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以“四防”工作为重点,开展了宗教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督查。5月份和8月份,分别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工作督查,全面加强属地监管和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整改成效进行督促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着力解决各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我中心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地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切实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四措并举营造了我市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一是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中心在2018年成立了榆林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党支部和少数民族流动党员活动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学党史”、“促三交”等系列活动,拓宽民族政策宣传渠道,促进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使各民族充分交往交流交融。二是示范城市带动民族团结。按照《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榆林重点县市区设立少数民族工作站和服务窗口,推动全市形成立体化服务管理体系。三是创新方式助推民族团结。按季度更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实行“四有”工作法,即“周有问询、月有走访、季有研判、年有座谈”,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了解准确、情况掌握全面、问题解决及时。四是需求导向保障民族团结。公开经商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医疗卫生、清真食品等六项服务承诺,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保障。(二)被驻陕工作组评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我中心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总目标,把开展民族团结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工作长期坚持以下三点。一是立足工作职能,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把少数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多措并举让少数民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真切体会到幸福生活、感受到党的温暖。二是开展结对帮扶,心系少数民族群众。组织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群众建立结对关系,确保每人联系一户群众,形成互帮互助的帮扶关系,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实际困难。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民族团结学习活动。通过定期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学法知识讲座、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观看教育警示影片等形式,营造积极地学习氛围,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三、目前存在的问题2021年,服务中心在促进全市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有效性、协接性不够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四、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不断加强中心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使同志们更能够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在身体力行上不断有新的进步,推动中心工作不断有新进展。二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学习民族宗教专业理论知识,经常性的深入基层,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切实做到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三是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自纠自查,要求干部职工阶段性地对自身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自纠自查,查找不足、理清思路,做到防微杜渐。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不断巩固和深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示范城市建设;二是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类融情联谊活动,持续巩固和谐民族关系;三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全方位向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解读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四是在宗教领域开展诵读“红色经典活动”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增强“五个认同”;五是定期排查问题风险隐患,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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