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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1 14:45
单位名称 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申报登记;开展工伤保险费的核定;工伤人员的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的管理;开展工伤人员待遇资格审查、医疗待遇审核、伤残待遇审核、工亡待遇的审核及待遇支付的事务性工作;工伤基金的财务管理;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住所 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69号劳动保障大厦
法定代表人 鱼江
开办资金 1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82万元 274.1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工伤保险基金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总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参保扩面工作:2021年全市共完成参保单位11410户,参保职工71.05万人(其中农民工34.33万人),完成省市下达年度任务70.41万人的101%。其中建设项目参保627个,参保职工17737人(其中农民工13541人)。(二)基金征缴情况:2021年我市基金征缴4.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087万元。(三)待遇支出情况:2021年我市共有618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伤残待遇5330人,工亡待遇859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19亿元。(四)劳动能力鉴定情况:2021年我市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900人次,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8次,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543人次(其中因工受伤2479人次,因病退休64人次),因疫情影响尚未做出鉴定结论357人次。(五)拓展传统服务方式,积极打造智能化服务。我中心着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服务系统“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软件”,2021年6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核定、工伤事故备案登记、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待遇审核和财务支付所涉及的业务均在业务系统中开始办理,全面取消手工办理业务。群众通过电脑、自助终端服务机等设备在网上提交材料,即可办理办结,是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高效服务系统,切实打通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到“一网式服务”的便利。(六)优化经办服务方式,促进工伤保险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也是持续深化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中心扎实开展“人社服务快行动”,进一步强化“适老化”服务理念,持续推动涉老服务事项“打包办”、“提速办”,改进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方式,着力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在接待服务工作中,我中心工作人员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请喝,全程热情接待,跟踪服务,实现在“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七)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严格执行《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内控管理制度》、《勤政廉政建设十二项制度》和《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纪律要求》等各项制度。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理、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四公开”,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窗口人员管理,将窗口人员的姓名、身份、职责和服务承诺上墙,并统一挂牌上岗,做到“三亮明”,即“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形成了各岗位责任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对本科室服务事项进行细致摸底,明确职能事项服务依据以及办理时所需的材料等,做到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坚持以工伤职工为本。我中心严格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做到“六个一点”(态度热情一点、说话和气一点、倾听耐心一点、解释细致一点、办理快捷一点、服务周到一点)和“四告知”(告知所提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告知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手续、告知办理业务的路径、告知办理业务的时限),热情对待每一位办事群众。对服务受理的事项,及时办结,对不按规定办理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前来办事的群众得到称心满意的服务。(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我中心将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提升尊老爱老敬老的服务意识,确保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我中心通过重新检视服务流程、服务方式等系列措施,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优、更贴心的服务方面,主动迈出第一步,快速有效解决老年人遇到的困难。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年检年审及待遇调整工作,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拨打老年人本人或家属电话预约上门时间,做到常年定期上门跟踪服务,确保工伤待遇发放及时足额到位。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老年人,我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引导到老年人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实现在“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疫情管控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查验“健康码”,老年人因不会操作原因无法提供“健康码”时,我中心工作人员帮其注册“健康陕西”,获取“健康码”;因老年人无智能手机、无网络流量时,采取社保卡、身份证登记等方式畅通老年人出行,大大方便了老年人在办理业务时遇到的各种技术困难,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贴心、暖心、爱心的服务。(三)实现“一网通办”,营造良好参保氛围。一是组织各县市区业务经办人员和参加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软件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并要求各业务科室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窗口解答、深入企业宣传等方式及时将工伤保险最新政策法规、“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给各参保单位,对前来申报的经办人员进行一对一操作培训。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汇聚各方力量,打造使参保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的良好工作态势。(四)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我中心高度重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形成了各岗位责任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行动,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自深化窗口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从参保登记、事故备案、工伤鉴定、待遇审核到待遇支付,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建立了一条龙服务的绿色通道,赢得了广大民众一致好评,我中心连续10多年获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的荣誉称号。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工伤保险基金仍然不具备抗风险能力,形势严峻。(二)建筑企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度仍然不大。(三)部分县区经办机构基础建设滞后,工作力量显著不足。四、整改措施推进建筑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打造业务素质高、纪律意识强的精干队伍。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加大定点医院稽核力度。对定点医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工伤职工外出就医加大审核力度,杜绝小病大养,基金流失。(二)持续推进建筑行业、私有矿山企业的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三)继续做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活动,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下一步,我中心将在现有的服务基础上,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举措上再用力,着眼于群众需求,为老年人等特殊服务对象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办事温度,方便办事群众,温暖办事群众。(四)完成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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