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进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全市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电力行业管理、电力市场监管、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及全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全市能源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作。开展能源发展改革方面信息的收集、编辑、及对外宣传。研究能源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政策和重点、热点问题。参与协调保障能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 |
住所 | 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同心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孝伟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万元 | 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进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学习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以来,按照委机关党建工作要求,我中心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截止目前,集体学习讨论18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法律法规等内容。此外,积极参加学党史主题教育活动及委里组织的各类党建活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能化中心全体干部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推动能源化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打开了新局面。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一是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方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咨公司进行了评估,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二是“一区三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中科榆林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主体已完工,正在装修。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一期一阶段1000亩土地的修建性规划(控规)编制和标准化厂房设计已完成,综合楼、科研楼、办公楼已全部封顶,正在装修。草拟了《榆横综合中试和示范基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完成征求意见。煤炭优质产能加快释放。一是完成榆神矿区二期规划环评修编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修编调整。二是配合省发改委完成榆神矿区三期总规及规划环评修编,已分别上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矿业权清理整顿不断深化。报请市政府印发《榆林市“转化煤”管理细则(试行)》,研究形成针对各转化煤矿的具体措施,并已开展对大海则、巴拉素、可可盖等煤矿的处置工作。(四)油气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督促各城燃企业落实5%储气任务,截至目前已落实4084万方,完成总任务的92%。二是划定榆川与中燃,中燃与圆恒供气区域。三是督促各城燃企业足额签订2021年及采暖季用气合同。四是编制了《榆林市天然气分级保供预案》。五是完成我市城燃企业2020年用气结构核查。六是对民生用气有缺口的县区,积极与上游供气企业协调,落实气量。(五)中心城区散煤治理收尾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印发了《榆林市中心城区清洁供暖规划(2020-2035年)》、榆林市中心城区2021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及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完成2020年市级补助资金兑付工作。三是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思路初步形成。对化工园区优先发展产业进行了梳理,初步形成了化工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修订意见。(七)清洁取暖深入推进。一是我市成功获批为全国第四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3年共9个亿的定额奖补。二是制定了《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顶层政策。三是完成户用燃气壁挂炉、电取暖设备采购工作。四是下达中央和市级配套资金1.15亿元。(八)氢能产业实质落地。一是华秦氢能产业园开工建设,振兴路加氢站建成投用,榆能与陕汽合作的10辆氢能重卡已组装完毕。二是研究提出以10年1万辆氢能重卡应用场景带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组织成立了氢能平台公司筹备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已完成工商注册。市财金投资管理公司已设立氢能基金专户,向专户转账1亿元。三是与未势能源就在榆投资建设18000台套/年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储氢系统生产基地达成初步共识。四是研究起草了《陕西省政府支持榆林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区的若干政策(讨论稿)》。三、取得的主要收益(一)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方面。一是促成市政府与西北大学签订共建西北大学榆林碳中和科创中心协议,西北大学榆林碳中和学院挂牌成立。二是能源革命试点示范项目取得突破。建成国能锦界电厂15万吨/年CCS示范项目、延长榆煤化10万吨CCUS扩能项目。延长榆煤化20万吨CCUS项目完成设备采购。榆林城投佰盛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场平及设备采购。国能10万吨级“液态阳光”示范项目正在开展技术论证。中科榆林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与企业签订2个研发平台协议。(二)煤炭优质产能加快释放。一是赵石畔煤矿开工建设;可可盖煤矿获得核准;大海则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郭家滩煤矿所在的矿区榆神矿区三期规划环评即将获批;横沟煤矿产能置换方案获批;海测滩、海则滩、黄蒿界煤矿产能置换方案获批,核准请示已上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待批。二是圆满完成我市四季度市外2662万吨、市内255万吨煤炭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有序组织发运。(三)能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国能180万吨甲醇联产40万吨乙二醇、兰石化80万吨乙烷裂解制乙烯项目建成试运行。积极协调推进煤制清洁燃料基地项目,提出选址、股份设置、资源配置方案,拟定项目合作协议初稿并上报省政府。(四)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小火电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小火电整改任务涉及榆林的82台机组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市级整改108台小火电机组中,4台正在整改(西北化工,企业自述整改完成,待核查),银河热电1台(冬季供热)未启动整改,其余均改造完成。(五)招商引资工作成果丰硕。一是与陕西亿华公司签订了海则滩煤矿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企业投资25亿元的转型升级项目。二是与陕西元盛煤业公司签订了黄蒿界煤矿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企业投资13亿元的转型升级项目。三是与延长集团签订了海测滩煤矿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企业投资不少于9.24亿元的转型升级项目。四、存在的问题(一)学习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日常业务工作较多,用来学习理论时间较少,且理论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还有一定差距。(二)研究问题不够深入。平日工作中,面对新形势、新环境下对能源化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真正静下心来系统分析能源化工发展现状、统筹谋划重大项目建设投入的精力不足。(三)创新亮点不够突出。工作上过于满足现状,习惯于用传统的经验做法指导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同时,在抓一些能源化工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性方面下的功夫还不够。五、整改措施(一)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每位干部不仅要对自己的工作了如指掌,还要了解其他业务,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把学习成效、工作成效、创新成效、量化任务等纳入考核。(二)加强学习,提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履职履责能力。要将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充分履职尽责、监督推动落实等各方面走在前、作表率,要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三)开拓创新,推进能源化工高质量发展。紧扣能源发展的主要矛盾变化,革新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关注世情国情省情,聚焦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开阔思路,重点抓好能化中心承担的各项工作。六、2022年工作计划(一)全力创建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一是持续跟进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方案批复事宜,力争获得国家层面批复。二是积极协调加快建设中科榆林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5月底交付使用。三是推进榆横综合中试和示范基地建设,力争7月底投用,推动2-3个中试及示范项目落地建设。四是继续跟踪推进城投佰盛、延长榆煤化CCUS、国能“液态阳光”、中科院50万吨环氧树脂等中试示范项目。(二)继续增强煤炭保供能力。一是确保海测滩、海则滩、黄蒿界煤矿获得核准,力争横沟煤矿获得核准。二是争取塔湾煤矿产能置换方案获得批复。三是推动榆神矿区二期规划环评修编获得批复,配合省发改委取得榆神矿区三期总规及规划环评修编批复。四是按照中省部署,全力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三)强力推动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转化煤”管理具体举措落实落地,推动相关企业启动转型项目建设和基金缴纳。(四)做好油气产供储销。一是加快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力争实现原油产量1060万吨,天然气产量240亿方,加工原油400万吨。二是科学制定用能方案,推动实现气源多元化,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三是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多渠道落实各方储气任务。四是启动编制我市《天然气配气管网规划》,提高天然气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话语权。(五)加快氢能产业落地。一是组建榆林氢能产业发展合伙企业及平台公司,实质启动相关工作。二是设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三是争取省上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四是实质启动氢能产业示范项目。(六)确保市级小火电整改问题销号。紧盯剩余市级整改任务,确保银河热电剩余1台机组在非供暖期完成改造,加强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电厂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改造达标前不得运行。(七)全面推开全市清洁取暖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做好2021年度户用采暖设备验收、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2021年工作自评。二是认真研究,统筹谋划,做好2022年工作顶层设计,4月全面启动2022年各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光热、风热等新能源供热试点示范,完成2-3个新能源供热技术示范。(八)促进能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跟踪国家化工行业相关政策变化情况,与化工产业规划同步推动化工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修订。二是推动现代煤化工企业实现10%-20%的基础化工产品下游深加工和二氧化碳的综合利用。三是加快延长50万吨乙醇、榆能40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推动中煤二期、陕煤二期、煤制清洁燃料基地、神华可降解材料等项目前期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