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条例》,配合财政局做好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协助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参与负责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内部监督检查;参与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法规、规章另有规定者除外)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新建北路1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戈 | |
开办资金 | 19.1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08万元 | 18.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主要工作2021年,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学习调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讲话精神,围绕充分认识新时期财会监督的使命、把握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建立完善财会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发挥财会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等,统筹谋划开展学习调研活动。(二)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发〔2021〕37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决算公开检查的通知》(榆政财发〔2021〕59号)要求,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预决算公开“四统一”以及市级制定的统一公开模板要求,对各县市区2020年决算公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目录编制情况,财政批复预决算部门公开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及2020年部门决算真实性。重点选择1-2个部门单位,从公开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细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覆盖市本级114个部门单位,12个县市区、两个管委会。对照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审核要点,重点抽查了52个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的情况,并将发现的规范性、一致性方面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被查单位对列出的问题夯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举一反三进行再排查再整改,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发〔2021〕35号)要求和年初计划,一是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信息公开是否充分、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管和使用、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对其作出了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县(市)区开展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我市各县市区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从7月份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全市共抽调财政检查人员71人,其中聘请专业人员11人。对74户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其中:检查行政事业单位61户,检查各类企业13户。我中心已于10月31日前按时上报了全市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报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四)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根据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检查视频布置会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检查的通知》(陕财办[2021]10号)要求,按照省市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交叉检查工作。6月28日至7月3日,中心分两组,对西安市惠民惠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重点对周至、蓝田两县开展抽查,每个县各抽查两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5个自然村,每村选择5户村民进行现场核查,高质量完成了检查任务,获得了省厅的好评。(五)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各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中心积极配合,出色完成了检查任务。一是开展2020-2021年度民生专项检查工作。对定边、靖边、横山3个县区2020-2021年度民生资金、“三保”资金和直达资金等开展检查,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使用和管理;二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对神木县、府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工作任务财政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三是对惠民惠农“一卡通”、粮食购销领域等工作进行督导。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按照局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形成《关于榆林市十二县(市)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现状的调研报告》等2篇调研报告,并上报局机关。调研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财会监督的使命、把握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建立完善财会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发挥了财会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促进了被查单位、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公允性、及时性,促进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化,效益最大化;政府预决算是反映政府活动的重要窗口,也是公众了解政府活动、监督政府正确使用财政资金、评判政府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预决算公开的及时、完整、规范,促进了阳光政府的构建。财政的收入支出公开,使纳税人了解到财政收入如何被使用、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确保了纳税人知情权、监督权,可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提高政府公信力;新时期的乡村振兴计划,财政资金投入是保障,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民生资金起到了监管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效益,间接促进了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加快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提升了贫困治理能力,促进了公平正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年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宽,以现有监督力量还不能满足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财政监督执法质量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不够规范,财政检查通知书回执、财政检查报告、财政核查情况说明、财政处理决定书等需更新、规范、完善。(二)财政监督检查队伍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市县区机构设置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机构名称。全市财政部门设置监督检查专职机构3个,财政局内设股室1个,与绩效评价、项目评审、会计服务等整并机构9个。县市区财政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重视程度减弱,认为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已划转给审计部门;中省财政监督机构改革后对监督检查业务工作亦没有下发纲领性指导文件,市财政局只得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安排、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加之监督检查业务工作需主动“出击”的特性等,人员流动也大,很大一部分人力被抽调负责扶贫和绩效评价工作,专职从事监督检查业务人员极大的削弱,致使开展的几项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流于形式。(三)财政监督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政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四、改进措施(一)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办事,更新、规范、完善财政检查通知书回执、财政检查报告、财政核查情况说明、财政处理决定书等。(二)向上级积极反映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人员现状。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这个问题光靠市本级组织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将持续积极向局党组和省厅对应科室反映监督检查力量现状,以取得上级支持,来充实现有力量。(三)积极与税务、审计、监察及政法等部门沟通交流,妥善利用其它部门资源,积极配合联合执法,发挥财政监督整体优势。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主要是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基层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的专项监督,加强部分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提高财政部门内控管理。更新监督检查理念,改进监督检查方式,规范检查工作流程,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重视检查结果应用。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和检查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机制。坚持科学监督检查和依法监督检查。计划如下:(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常态化对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市本级各部门预决算、县市区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继续进行公开检查,确保财政预决算完整、规范、细化、真实公开。提高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部门财政经费收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调整监督检查工作思路,切实履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职责。依托陕西财政云的大数据支撑,调整财政监督方式,实现监督与管理并重,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监督全覆盖。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有重点选取部分行业、企业和专项资金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三)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做到查管结合,以查促管,构筑成一个包含内部控制建设、预算及预算绩效管理、会计核算、决算、绩效为主线的财政业务管理流程,从制度规范上实现核心业务无缝衔接和完整闭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制机制。深入了解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监督。(四)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按照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符合中心实际的党建工作计划,以党建促业务,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五)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提升。确保监督队伍在业务能力上“术业有专攻”,注重务实运用。继续发扬严谨务实、依法检查的监督检查工作作风,切实做好财政监督服务,打造纪律严明的监督检查队伍。(六)完成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下达的其他专项检查及局领导安排的其他监督检查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