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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1 14:30
单位名称 留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提供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基金监管、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和丧葬补助金发放;“八大员”工龄补助代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基金统筹、职业年金征收、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和支付;失业、工伤保险单位征缴、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及发放。
住所 留坝县城关镇紫柏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寿恩杰
开办资金 13.0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29万元 15.25万元
网上名称 留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2次,具体情况如下:1、11月19日,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单位名称由原留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变更为留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留坝县失业工伤保险经经办中心)。业务宗旨范围由原业务宗旨范围变更为为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提供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基金监管、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和丧葬补助金发放;“八大员”工龄补助代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基金统筹、职业年金征收、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和支付;失业、工伤保险单位征缴、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及发放。开办资金由10.8万元变更为13.01万元。2、12月17日,变更法人代表,由原法人汪全宝变更为寿恩杰。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上级下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进行年度任务规划,并按要求完成参保任务。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797人,其中60岁以下参保缴费16445人,征缴保费401.95万元;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7352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172.55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5.99万元,一次性丧葬费补贴21.12万元;为符合条件的786名“八大员”发放工龄补助71.64万元。严格按照基金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基金监管和待遇发放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基金征收工作。紧密配合县税务部门开展基金征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纳入县级对各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继续加大对各镇(街道)、村级网上自主缴费方法指导,定期与县税务部门比对数据,处理系统问题,确保了2021年度保费征缴的顺利完成。通过规范待遇管理,做好待遇发放工作。按照城居养老待遇发放使用金融管控平台管理要求,不断规范待遇领取程序,与各镇(街道)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到龄人员及时领取待遇和停发待遇。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信息,确保参保对象信息详细准确,档案健全。加强日常稽核工作,加快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充分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做好认证,2021年度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认证7352人,认证完成率100%,有效杜绝了超领、冒领养老金的情况。持续加强社保卡的推广应用,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待遇上卡率达到95%以上。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暂停待遇人员清理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职责,明确任务目标,核清工作任务,确保了专项清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通过强化内控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做到了事前制度控制、事中复核控制、事后检查控制,形成了各个科室、各个岗位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按照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基金对账管理,建立和完善基金财务定期与经办银行、与县财政、与内部各业务股室对账制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严格按照业务经办流程办理各项业务,进一步强化监督审核,增强岗位职责意识,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有效防止了基金流失,确保了基金安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总数135个单位3446人(其中在职缴费2295人,退休领取待遇1151人),参保率100%。全年共计征缴保费3846.71万元,征缴职业年金1836.13万元,征缴基金按时划拨到财政专户和职业年金归集财产户,职业年金按月向省基金中心归集到位;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7113.79万元,代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和护理费64.45万元。2021年6月完成了1112人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调整117.72元并及时发放到位。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核定,全年办理“中人”转退437人,转退率99.8%;清退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15人。通过加强稽核工作,加快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充分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做好认证,2021年度机关养老认证1077人,认证完成率99.9%,有效杜绝了超领、冒领养老金的情况。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各金融银行的协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上卡率达到98.95%以上。(三)失业、工伤保险方面2021年度通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业务专干到镇村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宣培训,利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各项保险等相关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辖区各企业,加大工伤、失业保险的政策讲解,有效提高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2021年度,全县工伤保险办理参保缴费208个单位4017人,支付工伤待遇23人次196.93万元;失业保险参保缴费203个单位2562人,同时严格执行失业保险政策,全年发放失业保险各项待遇390人次147.77万元,参保率均达到98%。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创新思维,克难奋进,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经办流程,优化经办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提供服务保障。一是通过开展政策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二是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了稳定增长,提升不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为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调整117.72元并及时发放到位,退休人员老年生活更有保障,社会满意度持续提高。四是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有效降低了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起到了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年青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两项保险征缴任务划转至县税务部门征收后,由于网络数据对接不及时、部门业务衔接不够紧密,参保人群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征缴工作进展不够迅速。(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按要求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保,持续提升参保率;二是积极加大与税务部门对接,配合县税务部门继续开展好年度保费征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缴任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围绕社保扶贫为重点,突出基金征收、待遇落实、基金管理这一工作主线,狠抓制度规范和经办能力提高,确保各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1、继续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加强认证方法的普及,扎实开展好每年生存认证工作。配合县税务部门继续开展好年度保费征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缴任务。2、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做到按月、准确、足额发放到位。3、完善建立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建全岗位风险防控排查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积极开展稽核和日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财务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4、加大信息系统管理,严把高风险业务审核。同时做好内部控制,严防各个环节不出差错,做到信息再核查、再过细、再更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确保参保缴费、待遇发放不漏一人,信息台账准确无误。5、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素质,优化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社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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