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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1 10:42
单位名称 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使用财政资金提供评审服务。财政建设项目资金评审·政府性基金投融资建设项目评审
住所 经开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景诺
开办资金 5891.3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西安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31.64万元 1277.4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从业人数  3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评审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业务处室、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全面服务财政预算管理的工作重心,突出强化内部建设和提升服务效能,狠抓评审工作质量和队伍建设,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扎实开展评审工作,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扎实做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91个,送审资金总额287.00亿元,审定资金总额261.17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5.83亿元,审减率为9.00%。(二)坚持客观公正评审原则,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一是牢固树立评审“评审就是服务”“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的评审工作原则,力求用数字标准和事实说话,努力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已成为预算支出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工程技术交流会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和掌握国家及地方最新工程政策文件,定期开展业务讨论,相互交流评审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三是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之间协调关系,及时处理评审资料、内容、方式以及结论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对评审业务的全过程监督,督促严格遵守评审规范,重大评审原则决策事项集体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中心意见,杜绝项目评审工作的随意性。五是强化项目评审工作责任,明确评审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六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勘验对评审结果的参考应用,明确现场勘验归档资料完整性和重要性,同时要求勘验记录详实、规范填写。(三)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接收的规范严谨,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一是通过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等制度建设完善,不断完善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规避。二是吃透《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重点关注建设项目超概算的相关内容条款,从项目资料源头上严格审核资料,把好财政资金关卡。三是对市政府督办件中有明确完成时限的临时紧急事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事特办、快速处理,为业务处室及时有效提供预算支出依据。四是对“十四运”、学校以及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热点敏感项目,规范项目单位的资料报送,提高项目资料对评审依据的支撑效果,快速审结。五是强化风险意识,要求项目负责人加强评审工作动态记录的落实,留存证据,规避风险。六是加强对合作机构的考核。对参与项目评审的合作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合作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采取单项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项目服务费挂钩的考核方式。(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领导与中层、中层与部门员工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支部成员、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员工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责任内容、具体措施、工作标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把廉洁自律要求落实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评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实行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直管机制。凡涉及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支部书记直接牵头推动、督查落实。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抓党建工作的合力。三是利用部门周例会、月度工作例会,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等时机,反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审前廉政承诺、审中廉政跟踪、审后征求意见,广泛收集项目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提醒。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项目评审工作中易发生廉政风险的敏感问题,班子成员及时跟进,进行谈话提醒,防微杜渐。五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创先争优、综合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五)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局党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二是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加强外来人员的测温、一码通查验和行程轨迹甄别问询,建立《外来人员来往中高风险地区情况统计表》台账。三是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结合疫情形势适时发放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品。结合下半年疫情的严峻形势,全面升级防控措施,按照我局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扫码亮码验码”工作,进入公共场所做好规范佩戴口罩、测温、一米线等措施。(六)加强学习调研,指导评审工作实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国家及地方新的工程法律法规及条例,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工程技术交流会及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业务讨论,相互交流评审实践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二是结合评审工作实际,以部门为单位开展调研实践活动,确定了《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评审的思考》、《关于地铁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全过程评审的思考》、《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的思考》等6个调研课题。紧密结合评审实践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同行先进经验,以调研指导评审实践,保证评审工作质量,提高评审工作效能。三是加强对区县(开发区)评审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评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评审工作协会平台加强各区县(开发区)之间的协作交流,促进各区县(开发区)评审工作的开展。二、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91个。其中,一般预(结)决算项目158个,送审总额61.24亿元,审定总额41.48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19.76亿元,审减率32.27%。地铁项目233个,送审总额225.76亿元,审定总额219.69亿元,审减额6.07亿元,审减率2.69%。通过项目评审,挤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水分”,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存在主要问题(一)评审工作格局面临重大变化。随着多元化的投资模式下政府不再拥有项目建设、运营的实际控制权,但政府要为社会资本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是最终责任人,因此,对建造成本和运营费用进行核实,防止社会资本过度追求利益,虚构投资成本、提高收费价格,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故如何在多元化投资项目中发挥财政评审工作的职能,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还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二)评审工作任务安排缺乏计划性。虽然局内部已建立起现行的运行机制,受制于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准备工作到位难,评审工作仍然缺乏计划性,尤其四季度后加急项目扎堆出现,造成中心在安排评审力量时捉襟见肘、疲于应对,制约了评审职能的有效发挥。(三)建设工程定额标准的修订调整滞后性,且修订调整幅度远低于市场实际的增长幅度,导致出现既有工程定额标准严重背离市场实际水平的情况出现。中心作为执行政策标准的机构,面对评审过程中已形成既成事实的相关成本费用支出,只能执行既有工程定额标准,给项目的决(结)算评审工作带来了诸多的困惑和挑战。(四)随着评审业务工作量的不断增大,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完成日益剧增的评审工作任务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的颁布,禁止以各种名义建立机构库,按照文件要求,对送审金额大、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先进行招标确定合作中介机构后,才能开展评审工作,这样,无疑加长了评审周期,与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工作时限的要求发生冲突,对评审工作效率提升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强化评审工作监管意识。财政投资评审要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政治站位意识,减少和避免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失误,同时通过科学、规范的评审措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为财政部门安排或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提供专业的技术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二)继续做好项目评审工作。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切实履行评审职责,着力做好财政投资概、预(结)、决算项目的评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向建设单位提出针对性建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提升评审工作的服务层次。(三)进一步完善评审业务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业务处室密切沟通,注重项目评审的前期对接,合理安排评审时间和任务量。完善评审业务组织形式,科学合理配置评审人员、时间的投入要素,简化压缩部分项目的评审模式和内部审核程序,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四)进一步推进内控建设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以我局制度建设年为契机,建立健全评审中心内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将评审工作各个环节落实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持续加强项目评审日志和外协台账的动态记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规避风险的意识,推动业务内控有关制度的执行,逐步建立内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五)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作为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抓手。常态化警示教育提醒,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评审人员言行,用客观、公正的评审理念指引评审工作,增强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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