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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2-03-19 10:53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障救助对象权益。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负责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安置及返乡服务工作协调省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项其它救助
住所 榆阳区灵秀街7号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开办资金 579.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61.53万元 1884.05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情况一年来,我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工作成效我站共救助654人次,站内救助640人次,站外救助14人次,本省籍210人次,外省和其他44人次。其中未成年人9人次,老年人130人次,肢体残疾49人次,智障及精神异常52人次,自行离站547人次,护送返乡53人次,救助危重和精神病到定点医院治疗73人。(一)拓宽“寻亲”路径,照亮温暖回家路。深化“智慧寻亲”,拓宽寻亲途径。启用“金民工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各信息平台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上发布受助人员信息成功寻亲2人;今日头条推送成功寻亲2人;缘梦寻亲成功寻亲2人。还利用网络QQ、微信、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抖音账户等发布寻亲公告,通过这些方式,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7名人员,已顺利护送返乡,使走失人员回归家庭,让爱回家。(二)推动落实四级联动机制,实施主动街面救助。不断推进社区、居民小组,乡镇、村民自治组织联动机制,实现救助站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城市主要路面巡查救助;社区、居民小组发挥积极作用,报告大街小巷流浪乞讨人员信息;乡镇、村组发现报告辖区流浪乞讨人员信息。这样一个立体全覆盖的发现、报告、救助机制,结合我们“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夏季送清凉”(7月份至9月份)、“寒冬送温暖”(11月份至次年4月份)专项救助行动,确保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提升救助服务质量。聘请义务监督员,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主任、托养机构代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社义务会监督员队伍,秉承“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原则,发挥各自职能,监督检查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更好的服务于受助人员。(四)党建引领,回访工作见成效。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台账和榆阳区救助返乡人员回访制度,3月份以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易走失人员大回访工作,我站源头治理大回访分队成员的足迹已踏遍我市1市2区8县,共计回访受助人员112人次。(五)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明确榆林市精卫中心(榆林市第五医院)和榆阳区安定精神病医院为精神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指定医专附属医院、榆林市第三医院为危重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全年我站共救治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31人、精神病人41人。(六)积极推进新站迁建工作。在加快推进救助站迁建项目工程实施的同时,配套设施已采购安装到位;积极申请福利彩票资金支持,对站前道路进行了硬化改造。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年计划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新站迁建工作,因与金刚寺村接入给排水问题搁置,导致新站无法启用,急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二)业务学习还需进一步强化;(三)党建活动的深度和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党建工作宣传力度还有需加强;(四)工作协调配合还不是很顺畅。在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工作配合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落实。(五)对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以及疫情防护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下步工作:(一)规范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发挥联席会议等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系协作;加大重视力度,滞留人员安置机制常态化。(二)切实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培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三)创新意识、转变观念、树立三大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宗旨意识)突破“三大障碍”(观念性的障碍、体制性的障碍、资源性障碍。)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四)积极做好新站搬迁工作,努力推动解决新站供排水问题,力争2022年上半年迁入新站。(五)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及“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强化新媒体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全国救助管理微信群、市民政局官网微博、微网站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上报部、省厅、市局、区局相关动态信息;加强市区本级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平台宣传工作。(六)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巡查、防范工作。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大力开展救助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救助区、定点医疗机构、托养机构隐患,确保安全救助无事故。(七)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用制度管理好人和事,确保不出问题。救助管理机构要强化受助人员规范管理、分区管理、分类管理,安排专人值守,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适时增加防暑、御寒物品,配备安全降温、取暖设备,确保受助人员安全受助。(八)主动救助,共同参与。健全街头主动救助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以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房屋等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露宿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做好街头流动救助和现场劝导救助,尤其要做好流浪老年人、未成年人、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和救治工作。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鼓励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志愿者、社会工作机构和公益慈善组织参与救助服务,通过各界的共同参与,形成群防群助的救助服务网络,让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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