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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渭南市临渭区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8 15:57
单位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渭南市临渭区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服务。搞好参保、登记、扩面、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待遇审核、发放管理工作。工伤、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住所 渭南市临渭区行政服务中心1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超
开办资金 3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75.7万元 637.2万元
网上名称 临渭区居保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开展业务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1、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特殊人群工龄补助发放工作目前全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9.5元,较上年提高了4.5元。为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及特殊人群工龄补助发放,将以前的月底发放提前到每月15日前全部拨付发放到位。2、强化培训宣传,扩大参保覆盖面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计划,结合今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中的扩大参保覆盖面工作要求,我中心分片区组织开展了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活动。先后组织街镇、村(社区)集中培训6期共500余人次,开展集中宣讲6期,同时进村入户面对面进行宣传,目的就是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影响力,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为这一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打牢基础。3、加强领取待遇死亡人员信息上报工作近年来,在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常态化发放的同时,重点做好待遇领取死亡人员日常稽核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死亡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冒领多领养老金问题,召开了街镇保障所专题培训会,原原本本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各街镇将上级精神延伸传达到村(社区)经办人员。确保基层工作人员对待遇领取死亡人员、服刑人员信息做到不迟报、漏报、瞒报,不利用手中权力优亲厚友。夯实村、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对已经存在的多领、冒领待遇等违规问题,积极配合区级经办机构进行核实、追缴。截止12月底,追回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冒领等违规资金176人25.38万元。4、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整治工作,有效保障基金安全从5月份开始,结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抓住薄弱环节,关键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造成社保资金损失的风险隐患和易发生的违规行为,抓点带面,切实整治各项社会保险关键业务环节发现的1至3个突出风险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升服务质量。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重要的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从制度上进行相互制约和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建章立制,确保基金管控漏洞即出即改。8月以来,按照中、省、市人社部门工作要求,我中心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通过系统比对、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逐户逐人对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数据进行全面梳理。目前,我区4512名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已全面核查完成,核实率100%,清理完成4487人,清理率99.4%,工作进度位于全市前列。5、失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全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共642户22744人,其中企业单位522户13579人,事业单位120户9165人,收缴失业保险基金447.58万元,完成了全年参保扩面任务。发放失业保险金954人次150.78万元,代缴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17.2万元,发放技能补贴55人6.9万元,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56人次3.9万元,为42户企业申请稳岗返还资金28.63万元。这些政策的有效落实,减轻了失业人员生活负担,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稳定了企业职工队伍,调动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社会公平公正性,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全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共830户34998人,收缴工伤保险基金458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149人次(其中伤残待遇103人次,工亡待遇46人次),支出工伤保险基金941万元。对享受长期待遇的22人进行了核查认证,按照最新政策标准对21个供养亲属和3个二级伤残人员进行待遇调整。二、社会效益情况1、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5.29万人,截止2021年12月,完成参保缴费19.15万人,收缴保费7859.67万元;为11.44名领取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1.72亿元;为15163名“八大员”、178号文件等特殊人员发放工龄补助1330.7万元。2、先后组织街镇、村(社区)集中培训6期共500余人次,开展集中宣讲6期。3、截止12月底,追回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冒领等违规资金176人25.38万元。4、我区4512名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已全面核查完成,核实率100%,清理完成4487人,清理率99.4%,工作进度位于全市前列。5、截止12月底,收缴失业保险基金447.58万元,完成了全年参保扩面任务。发放失业保险金954人次150.78万元,代缴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17.2万元,发放技能补贴55人6.9万元,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56人次3.9万元,为42户企业申请稳岗返还资金28.63万元。6、截止12月底,收缴工伤保险基金458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149人次(其中伤残待遇103人次,工亡待遇46人次),支出工伤保险基金941万元。对享受长期待遇的22人进行了核查认证,按照最新政策标准对21个供养亲属和3个二级伤残人员进行待遇调整。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当前各街镇劳动保障所普遍存在经办人员不足问题,个别街镇劳动保障所存在无经办人员现象,由于我区城乡居保业务主要依托街镇劳动保障所办理,以上情况导致我区城乡居保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建议尽快充实基层劳动保障所经办人员力量。下一步工作计划:1、做好城乡居保养老金、“八大员”和178号文件人员工龄补助、丧葬费补助金的发放工作。2、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扩面征缴工作。3、常态化做好基金风险排查及暂停人员清理工作。4、做好我区城市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工作。5、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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