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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价格认证中心
子长市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8 10:26
单位名称
子长市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相关价格提供认证服务。对涉案、事故、财物价格或价值评估、鉴定;委托的价格认证、仲裁及事务性工作。
住所
陕西省子长市金融街商贸大厦3楼315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春红
开办资金
27.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长市经济发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开展活动。一、2021年我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事项30项,认定标的总价值247.45万元,其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28件,标的值245.35万元;交通肇事车物损失价格认定2起,标的值2.1万元。交通肇事车物损失价格争议调解18起,价值26万余元。在抓好思想政治学习的同时,还加大了业务学习的力度,组织认证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被盗财物价格认定规则》等价格认定法规政策,通过学习交流,加快价格认定人员知识更新和观念更新,提高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等的要求,从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价格认定工作程序入手,强化价格认定内部管理,每一项认定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审核完善、资料齐全,案结卷成,确保了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二是取得的社会成效。在价格认定业务工作中,我们按照价格认定业务推行的“积极主动、自身过硬、做高创新、政府认可、群众信任”二十字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扎实做好各项价格认定工作,以解决关系民生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价格争议纠纷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纠纷。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点的设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子长市现设立3个价格争议调解站,因没有发生纠纷,本年度主要以调解车辆肇事工作为主。三、是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按照省、市要求,价格认证中心以案卷评查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自查。针对受理、实物查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作出认定结论,案卷整理归档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查摆,对梳理出的价格认定经办人对案件受理时间概念模糊;价格认定作业方案制定的千篇一律,不够严谨;价格认定重认定结果,轻工作过程与细节,存在价格调查表填制不规范现象;价格认定依据针对性不够强,有时过分依赖固定格式,存在对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一系列价格认定规则贯彻落实不到位情况;长期存在“鉴定聘请书”与“价格鉴定委托书”并存的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结合《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实施,并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认定工作程序,确保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使用情况,因工作人员对业务平台不太熟悉,使用不理想。四、下一年的工作计划2022年,我们将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有关价格认证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站位,自觉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二是加强价格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认定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增强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努力克服和改进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我市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按照有关业务要求,开展业务平台价格认证工作,做好相关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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