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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潼关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7 16:29
单位名称
潼关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住房公积金核算、住房公积金保值与归还、住房公积金执行报告编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住所
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石爱芹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万元
6.7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在住建局领导的关心下及同志门的支持下,认真对照年初目标任务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完善制度,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扶持力度。年初,经“中心”反复修正、多方征求意见后进一步规范了住房资金管理的流程,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步规范了住房资金管理的流程,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依托政策优势拓展个贷业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社会认知度。今年,“中心”在搭建宣传平台,广泛利用报纸等媒体宣传的同时,通过走访开发企业、缴存单位宣讲政策,培训开发企业销售团队,为购房职工答疑解惑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开发企业和缴存职工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探索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的新途径。“中心”坚持以“规范管理、争取支持、服务群众”为指导,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场占有率。一年来,我们通过与开发企业的沟通组议定下调保证金额度的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开发企业资金困难的局面。同时,针对不同缴存职工相应调整政策。对优质缴存户,提供部分政策优惠;对困难企业职工,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对异地缴存职工,采取上门集中办理的形式,大大提高了缴存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满意度。二、社会效益情况(3)建立全方位的贷款风险防控体系。本年度,“中心”在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十分重视提高资产质量,消除贷款风险。一是加强贷前调查,将风险前移。二是严格执行贷款程序,实施规范化操作,确保申贷资料所填资料的真实性。三是强化贷后管理,建立逾期催收机制。今年,“中心”加大了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建立短信催收平台,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上门催收,三期以上逾期贷款下降73%,十期以上逾期贷款下降80.2%,为建立贷款催收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是贷款逾期风险仍然处于高位,逾期催收催缴难度极大。二是政策宣传还有待进步加强,我县政策知晓率还有待提高等。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研工作,抓好公积金政策调整工作。我中心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公积金政策调整调查研究工作,确保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合法合规,并按程序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定。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步提高办事效率。我中心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总结前期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步加大宣传力度,满足职工的提取及贷款需求。同时,认真研究公积金新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服务群众角度出发解决群众办理公积金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中心”通过举办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对未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督促民营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申请集资建房的企业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的基础上,保证了领导干部学先一步、学深一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学习做到了有领导、有计划、有时间保证、有措施、有检查,并在理论联系实际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了马列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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