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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7 09:49
单位名称 吴堡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住所 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155号政府四楼
法定代表人 邢巧瑞
开办资金 80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039.78万元 10251.61万元
网上名称 吴堡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业务,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保障性住房我县地处秦晋大峡谷,背靠石山、面朝黄河,用地极其紧张。面对如此困境,在市局的支持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新建、购建、配建、货币化安置多种模式顺利的完成了历年总计1516套公租房年度目标任务(盘活490套,其中怡馨2号420套、怡佳1、2号70套)现已全部竣工。因移交移民办的72套被退回,导致形成房屋空置,现已完成了装修和天然气入户等配套实施建设并分配高层次引进人才、支教入住。目前我局根据《吴堡县保障性住房租售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怡佳小区3、4号楼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正在审核资料,确保年底顺利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着力解决我县新就业财政供养人员、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任务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住保中心三级审核,上半年核定了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454户728人,共计补贴金额262080元。下半年核定了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394户622人,共计补贴金额411138元,补发2021年1-6月份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补发租金为50.5元/月/人,共394户622人,补发资金共计187218元。随着县城居民的整体住房条件的提升,在原有的申请条件下无法完成发放任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越来越少,针对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过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放宽申请条件扩大保障范围,将我县由原保障范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县城环卫工家庭,扩大至退役军人(有立功表现者)、残疾人(有残疾证明)、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租金补贴的保障范围,通过租赁补贴给予保障。提高租金的补贴标准,将我县由原保障范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县城环卫工家庭,扩大至退役军人(有立功表现者)、残疾人(有残疾证明)、公交司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租金补贴的保障范围,通过租赁补贴给予保障。将我县人均保障面积由原16.8平方米提高至17平方米,人均补贴标准由原5.3元/㎡提高到6.5元/㎡,每人每月为110.5元,租赁补贴面积户均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所需资金从省市专项资金中列支。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享受补贴政策。三、棚户区改造2018年市政府下达吴堡县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200套,目前氮肥厂棚户区改造工作已完成全部腾退搬迁工作,通过货币化安置的模式,并结合廉租住房分配,完成入住安置80户;剩余户数由政府划拨土地,自筹建设,现已完成安置房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作,挡墙加固工程,于11月20日开始地基桩基础浇筑工程。四、老旧小区改造为深入贯彻中、省、市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精神,改善2000年之前建成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县城整体对外形象,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对我县30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建立了台账,2021年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个包括粮食局家属楼、农行家属楼、县医院家属楼、林业局家属楼、烟草公司家属楼、运输公司家属楼。已完成6小区住户的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并办理了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环评、稳评等前期手续。目前正在进行造价预算,计划于年底完成招标工作。五、公租房确权工作2009—2019年,我县采取选址新建、收购改建、商住搭建和开发商联建等建设方式,使建设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累计建设公租房1516套(包括盘活移交国土局490套),共分馨园小区、怡佳小区、怡馨小区、阳光小区、山水嘉苑等14个小区,逐年分批实施,现已全部竣工。目前已确权登记小区6个,剩余8小区已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其中6个属于购建项目,涉及完费问题;涉及前期手续不能办理的2个。六、物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规范全县物业服务管理,构建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榆政办发〔2021〕18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我中心通过微信平台、小区宣传栏、广场大屏播放PPT宣传等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法规,让群众广泛参与,切实让群众理解相关政策,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多次召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街道办,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权,充当业主、开发商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桥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今年7月中旬,由我局牵头,联合县多家单位对监管的19个小区进行物业联合大排查,对各部门职责做了明确划分,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了全方位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及时销号处理。引导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自觉履约守规、理性维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七、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将房地产领域问题放到首要位置,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021年6月底,我局组织召开房地产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通知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汇报网签备案情况。当前我县已取得预售证的小区共计8家,均为部分办理网签备案,取得现售证的小区3家,均未办理网签备案,未办理(预)现售证的小区9家。下一步工作中,我中心将着力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房地产网签备案工作的监督。下半年我局会同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局等相关单位对城区内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调查摸底,并建立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分类台账,明确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领导包抓情况等,坚决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将涉及其他部门处罚的违法违规事项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对房地产项目、城棚改项目进行调研和排查,排查重点是否存在变相囤积房源、哄抬房价、逾期交房、质量低劣等问题,以及“烂尾”楼盘、回迁不及时等问题。建立项目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跟踪督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在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着力减少增量,通过制度建设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县住房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八、下步工作计划扎实完成常规工作,积极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全力解决我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满意度,积极组织完成住房租赁资金的申报工作。加强保障房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积极的组织安全巡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认真抓好年审复核工作,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动态管理,确保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保证保障家庭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做好年度专项审计的整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规范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引导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自觉履约守规、理性维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全县住房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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