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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2-03-16 14:54
单位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项目规划及工程的设计、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及水保监督。
住所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45号
法定代表人 张林
开办资金 42.4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43万元 12.56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3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工作2021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62km2,实施涝池修复整治工程1座,坡改梯工程8400亩,完成投资1776万元。2022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前期申报工作已完成。1、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肖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0km2,完成投资100.0万元。2、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三张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7km2,完成投资130.0万元。3、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东塬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坡改梯8400亩,配套生产道路、管网工程。完成投资1246.0万元。4、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岩头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5km2,实施涝池修复整治工程1座,完成投资300万元。5、完成2022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前期申报工作。(二)防汛工作汛前、汛期由站领导带领包坝技术责任人对所有淤地坝进行了多次全面检查,认真修订了度汛预案;认真检查淤地坝巡查明白卡。汛期防汛带班领导、值班组长及值班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防汛记录,使汛情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全区淤地坝安全度汛。2021年7月7日水利部水保司副司长张文聪来我区检查淤地坝防汛工作,对我区淤地坝防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汛期黄河上中游管理局3次来我区检查防汛工作。今年气候特殊,降雨量大,淤地坝发生不同程度水毁。我们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水毁发生第一时间,及时和镇政府联系,组织镇、村及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对每座淤地坝上坝道路、坝体、放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巡查发现的淤地坝水毁问题,现场仔细研究修复方案,快速组织人工、物资、机械,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了淤地坝工程的安全运行。(三)监督工作1、搞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是监督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切实搞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宣传工作。我站参加了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设立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市民发放《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册、水保知识宣传彩页和水保法宣传图解,讲解节水方法、水土保持法、水土流失的危害及城市水保的意义,向群众普及水利法律法规。2、在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时,进一步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发放《临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和《生产建设单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应履行的法律法规义务提醒书》到建设单位,提高建设单位负责人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我站坚持贯彻“生态文明、水保先行”的工作方针,水土保持监督工作进展顺利,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依法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按期完成了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任务,督促我区双创基地完成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11月1日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局给予了批复。3、2021年我站共接受临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5份,并录入到全国水土保持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台账。4、2021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8万元。5、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遥感图斑核查31个,对违规图斑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下达整改意见,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完成整改问题。6、继续健全和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做好临渭区水土保持监督系统天地一体化工作。完成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监督、信息化执法工作,将本辖区审批的在建和完工项目录入系统,实现平台式管理。7、加强对水保监督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线上、线下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15人次。8、积极完成2021年水土保持监督年报(月、季度的上报)工作。二、2022年工作计划(一)项目建设工作1、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鸿鹤谷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度建设工程,争取2021年4月完工。2、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蓉嘉禾现代农业示范园2021年度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争取2021年4月完工。3、配合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办公室实施新田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争取2021年3月完工。4、认真做好2022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二)监督工作抓好2022年监督执法工作,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抓好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按照“强监管”的水保监督工作总基调,依法强化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目标任务开展监管,紧紧围绕水土保持法确定的管理职责开展监管,紧紧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开展监管,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依托全国遥感监管全面展开,通过建立上下协同、分工负责、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对生产建设活动常态化、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推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规范化、协同化。搞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全民水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了解水保、理解水保、重视水保、支持水保、发展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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