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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眉县燃气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6 11:14
单位名称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眉县燃气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服务。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对象审定、保障性住房租赁、出售与管理,燃气行业管理等。
住所 眉县首善镇平阳街西段市民中心5楼
法定代表人 管军强
开办资金 6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57万元 114.65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加强保障房后续管理,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后续管理工作,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实行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县自然资源、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租住5年以上的保障对象通过资格复核、现场核验、小区门禁安装“人脸识别”等方式查处转租、转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公租房等违规行为。全年下发退房通知352份,清退房屋302户。二是积极完成上年度审计整改问题,按照市住建局反馈我县56人违规享受保障房问题,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准入专人负责,通过调阅资料、电话询问、入户走访,信息比对等方式,对反馈信息进行逐条核查,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已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三是积极推进276套经适房不动产证登记工作,已督促购房户缴纳维修资金及契税252户,办理不动产证136户,正在督促剩余116户购房户提交资料,力争年底前完成。四是圆满完成西苑保障房小区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复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高标准完成西苑、盛和小区内各类标识、标线、标牌、日间照料室等配套设施建设,竭力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五是针对保障房建设债务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工作债务台账,通过配售部分保障房和收缴沿街商业房和配租保障房租金等渠道弥补前期建设资金缺口,计划逐年化解保障房形成的债务。目前,已偿还债务3102.80万元,剩余债务16090.34万元。2.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监管。一是结合我县商品房市场管理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眉县商品房销售网签合同备案流程》、《眉县商品房销售备案注销备案流程》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缩短了网签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企业一致好评。全年共深入商品房销售楼盘现场指导培训网签业务50余次,项目现场核实新建楼盘65栋2409套28.2万平方米,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4276套50.78万平方米,注销备案登记176套2.3万平方米。二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7个项目“办证难”问题,及时成立了县不动产证办证难、办证慢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进行摸底排查,从“五证”是否齐全、是否竣工验收备案、是否缴纳住宅维修基金和契税等关键环节进行调查,分析梳理未办证的原因,建立工作台账,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下发书面督办函的形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解决存在问题的进度,不断推进办证工作。目前,7个项目中2个已开始办证,其中世纪新村118户,已办证34户剩余84户;阳光大厦192户,已办证35户剩余157户(因开发企业资金问题企业增值税发票未开具)。剩余太白新城、御景尚品、山水院子、福润天地、银海小区5个因开发企业资金短缺、施工单位存在债务纠纷、法院查封等原因,暂未进行工程竣工和消防验收,无法达到办证条件。3.夯实行业监管责任,物业管理后劲持续增强。一是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宣贯活动。通过“爱眉县”APP平台、住宅小区LED、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加大对《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10次,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极大的提高了群众对物业管理的知晓率。二是严格执行物业企业准入退出制度,坚持“逢进必招”原则,指导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开发企业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完成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备案30家,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活动。三是强化各住宅小区日常业务监管,理顺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指导首善街办3个社区依法依规成立业委会2个、物管会4个、业主自治委员会1个、业主议事会1个。四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与管理,修改完善了《眉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审批流程》,明确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全年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498户4918.78万元,审批使用维修资金3笔91.77万元;五是及时调处物业纠纷。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日常舆情监测,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和各类信访投诉核查处置并回复,核查处置各类信访投诉210件。六是持续加强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疫情摸排,指导43个物业公司做好所辖小区疫情防控工作。4.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力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一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全年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彩页500余份,提高了居民用气安全意识。二是召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燃气企业签订燃气安全责任书,印发了《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检查2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确保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平稳态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开展燃气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用户大排查安全用气进万家”活动,同时,对省住建厅第二督导组及市住建局对我县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反馈的18项问题,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责令燃气企业已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做好燃气企业新建项目核准,全年核准新建加气站项目2家,年检燃气企业5家。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1.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被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表彰为全市公租房信息化建设管理先进县;被县委表彰为“两优一先”先进基层党组织。2.全年完成300套棚改任务,其中,货币安置282户,实物安置18户,占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6户1.42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6户1.42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00%。3.全年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498户4918.78万元,审批使用维修资金3笔91.77万元。4.全年深入商品房销售楼盘现场指导培训网签业务50余次,项目现场核实新建楼盘65栋2409套28.2万平方米,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4276套50.78万平方米,注销备案登记176套2.3万平方米。5.全年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检查2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确保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平稳态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保障房后续管理难度加大,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退出管理难度加大。二是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高,业主投诉较多;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进展缓慢。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及时对新的政策、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物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以及加强各小区物业人才队伍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和热情回报广大民众。2022年工作计划1.示范带动,深入开展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一是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镇街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二是加大物业企业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教育物业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引导业主合理诉求,不断提供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对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并采取招聘党员职工、挂靠发展新党员等办法创造组建条件。2.积极对接,全面启动“智慧房管”系统运行。积极对接市局“智慧房管”系统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新系统培训、学习,争取在新系统上线前将其弄懂、摸透。加强对开发企业业务培训指导,积极解决平台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平台上线运行工作方案,实现房产管理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数据信息化,行政办公便民化。3.夯实责任,提升城镇燃气管理水平。一是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爱眉县APP、微信、QQ等多种媒介宣传燃气安全知识。二是强化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门站、储配站、管网设施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组织全县燃气管理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使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