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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2-03-16 09:51
单位名称 潼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福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城市流浪人员救助、安置、维护社会城市秩序和安定团结的精神。城市流浪人员救助,安置
住所 潼关县兴隆街幸福路
法定代表人 赵新勃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9万元 2.63万元
网上名称 潼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按照“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制定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年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0人次,其中男性124人次,女性6人次,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及寒冬送温暖活动,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多项任务,实现了救助工作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和2022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2021年主要工作1、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2021年我们继续完善内部制度、理顺关系、转变观念,确保站内各项工作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按照上级安排对站领导班子进行重新调整,对站内救助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工作计划。2、实施主动救助,完善救助措施。一年来,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我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今年6月-9月份,我站开展了“夏季送清凉”救助专项行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站的乞讨人员发放清凉油、矿泉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对发现有街头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及时通知120送往医院救治。从11月开始,我站又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应急预案,组织全站人员成立巡查组,每天不间断地对城区主要街路口、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滞留地段进行巡查,确保实现市区范围内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的目标。在劝导工作中,工作人员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进行劝导,对愿意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当场办理入站登记,提供无偿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发放所需物品药品等,防止因天气状况出现人员生病、死亡现象。3、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护送返乡。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要求,我们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采取救助保护的方式,派专人护送未成年人回家;对老、弱和肢体残疾的受助人员,派专人护送回家;对查实家庭地址的通过治疗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派专人送其返乡安置。全年累计护送返乡18人次。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我们走上街头主动向求助对象提供服务,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我们在劝阻、告诫、疏导的同时还对过往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哪些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加大流动救助力度及宣传,提高了街头劝导救助和有针对性的有效救助。加大街上巡查次数,加大值班值守。救助站每天派出专车、专人不间断的在街上巡查,发现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街头的人员进行劝导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滞留室未完善,未配备防暴叉、盾牌等防爆设施。2、整改措施:积极向上争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设施配备,严格按照救助要求,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站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并结合我站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救助工作;二是加强滞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多举措开展寻亲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我站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提升职工的工作素养;四是解决好我站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扫清障碍,铺平道路。我们将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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