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留坝县救助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对受助人提供医、食、住、行的保障,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服务和权益保护;对“三无”人员实施救助和护送;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进行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推进公益性公墓管理,提供遗体墓穴安葬服务。 | |
住所 | 留坝县紫柏路上段 | |
法定代表人 | 赵涛 | |
开办资金 | 30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留坝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0.41万元 | 302.47万元 | |
网上名称 | 留坝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3项:2月4日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由原“2.0万元”变更为“302.0万元”;办理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由原“留坝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变更为“留坝县救助管理站”;办理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由原“按‘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受助人提供医、食、住、行的保障”变更为“对受助人提供医、食、住、行的保障,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服务和权益保护;对“三无”人员实施救助和护送;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进行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推进公益性公墓管理,提供遗体墓穴安葬服务”。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留坝县救助管理站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我站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管理,提升救助服务水平。2021年,我站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整体救助服务水平:一是强化管理,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科室内部制度化管理,实现岗位责任制,做到制度上墙坚持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精神,增强出差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制定了《护送受助人员派遣工作制度》。二是提升工作人员整体业务能力,组织站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省市出台的有关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奉献爱心、热情服务,树立新时期民政干部爱民、利民、亲民、为民的新形象,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落实到救助对象和群众心里面。三是在实践中践行,主动走上街头向求助对象提供服务,成立劝导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型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诫、疏导。(二)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基本职能我站严格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医、食、住、行方面的基本保障。一是通过与留坝县医院沟通协调,对于需要就医的受助人员由县医院提供医疗救治,确保其生命健康安全。二是解决受助人员的基本温饱问题,由我站对受助人员提供救助,解决其一日三餐问题;通过与县运司招待所的合作,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住宿条件。三是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出行方面的救助,对于行动方便的受助人员提供交通费,保障其能够到达下一救助站;对于无法独立乘车的受助人员,由我站工作人员陪同送往居住地或下一救助站。(三)做好季节变换和特殊情况下的救助工作我站在做好日常救助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根据季节变换的特点,积极到人群密集地区及桥洞等场所搜寻流浪乞讨人员,给他们发送生活物资,从而加强救助站管理工作的成效。对无法查找到身份信息的对象,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每一个受助对象都能享受到政策的温暖和关怀。(四)加强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实行“全天候救助、人性化管理”,救助站工作人员在社区街道及人群密集地区巡回检查、宣传救助政策。在“自愿救助”的原则下,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进一步加强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完善救助站职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我站积极组织人员对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集中力量、主动开展救助工作,树立了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站的良好社会形象。一年来,我站累计救助87人次,发放救济金0.414万元,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住宿60人次0.145万元,累计使用救助资金0.559万元,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站的社会职能。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患有疾病以及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在救助患有疾病或传染病的流乞人员时,由于条件限制,往往是工作人员直接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无保护措施,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在救助流浪乞讨智障人员过程中存在沟通交流不便,无法准确获取信息等问题,导致救助困难及二次救助现象。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与当地医疗部门对接,同坐知识讲座、观看视频等方式,提高救助站工作人员医学常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救助行为,进而更好的为救助对象服务。二是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对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的救助,如果无法联系其家人,可以联系中心敬老院,进行暂时安置,确保其生命安全。下一步工作打算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和生命安全,作如下打算:一是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标准化建设。聘请专家指导,大力推进救助管理痕迹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专业督导,全面梳理未成年人标准化试点成效,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加强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流乞救助行动的意义,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救助措施、求助渠道、救助机构,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关心帮助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三是规范管理,尽职履责。加强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从而提升救助站整体工作成效。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适时增加防暑、御寒物品,配备安全降温、取暖设备,确保受助人员安全受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