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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5 11:34
单位名称 紫阳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统一征收、收回(收购)、储备、前期开发利用以及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开展土地统征、储备、整理、复垦业务工作;做好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住所 紫阳县紫府路中段81号
法定代表人 程刚
开办资金 20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0万元 20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紫阳县自然资源局(举办单位名称)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开展防反贫动态监测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本中心联手帮扶对接毛坝镇温家坪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抽调干部保证每月不少于2次到村集中排查,开展监测工作,落实帮扶责任,摸排问题整改,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重点项目征迁工作成效显著:1.县委党校、县职校及档案馆建设项目于2021年6月顺利开工建设,配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及县人民法院入户送达《执行裁定书》后,与镇村多方协商做工作,剩余8户未达成协议书的有5户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书》。截止现在仅剩3户房屋因门面置换诉求无法满足,仍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若继续无法做通工作,可由人民法院最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国道541征迁工作进入尾声,征迁房屋215户,迁坟624座,迁移电杆195根,通讯杆线185根,共征收土地4447亩,兑付征迁补偿资金1.58亿元,目前仅剩任河咀过境段规划红线外受影响户2户,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后续工作仍无法达成征收,县法院可进入最后执行程序。3.和平至焕古公路建设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拟定《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于6月开始配合城关镇、焕古镇开始征迁,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征迁工作,共征收土地145亩,迁坟32座,资金已足额兑付。4.任河咀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范围最后剩余一户拆迁户郑长江,地基滑坡治理工程已通过工程招标后进入施工。该户地基交付后,可实现搬迁完成。5.配合县搬迁办完成千户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拆迁户交付房屋及过渡费结算工作。6.做好仁和国际社区建设项目援建拆迁户安置及交付房屋工作。(三)土地整治工作1.旧宅腾退及增减挂钩项目编报情况。截至目前,旧宅腾退按照“应拆尽拆、复垦复绿”的原则,全县共拆除旧宅33725户,经验收合格的32734户,合格率为97%。2.结合旧宅腾退完成情况和增减挂钩项目编报要求,对2020年以来的拆旧地块编报了8个项目,拆旧地块3428个,面积2727.5亩,其中6个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申请省内挂钩流转指标1457.9亩,预计实现财政增收4.08亿元。3.土地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工作计划,本年度应完成“旱改水”项目1000亩,补充耕地项目300亩。上半年,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了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书等成果资料,并组织召开了项目论证和评审会。(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证12宗,面积133812.6平方米(200.72亩),出让收入实现6194.1万元。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列为县政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脱贫攻坚专项考核。为切实让这项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县镇村实行三级联动,抢抓政策机遇,结合旧宅腾退,加快统筹推进,增减挂钩收益资金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的意见》规定,做好资金支出使用管理。省级下达跨省节余指标交易资金44044万元,现已全部支出,其中:19680万元用于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项目资金支出和奖补资金兑付;1644万元用于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和市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2272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节余资金为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偿还、脱贫攻坚资金来源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了资金保障,从经济效益来看,效果显著。土地征收工作,全年配合重点建设项目征收土地300亩左右,做到了征收程序依法依规,征收补偿标准公开透明,现场勘丈公平公正,兑现补偿合情合理合法,有效的保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了土地征收政策,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顺利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地使用权规定》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地使用权出让都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有效维持了土地市场良性发展;全年已挂牌出让12宗,土地收益6194.1万元,为县财政增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因人员抽调等原因,编制11人,现有工作人员九人,要承担全县统征工作和土地收储与出让工作,压力较大。且项目后期土地征收难度越来越大,与村民较难达成共识,涉及的各种征地问题越来越复杂,征地需要做的工作量越来越大,致使一部分土地征收工作进度缓慢,常造成难以及时完成现有工作的现象。措施:中心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能力,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对待群众来访应耐心细心,在征迁工作中要及时调查清楚群众的实际需求,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2.包装增减挂钩项目及旧宅基地腾退的过程中涉及村民的利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拆迁户新建房屋投资高、投工多,旧宅基地虽闲置或废弃,但难以割舍,拆除实施慢的问题。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扶持资金低;群众还不富裕,迁建户背负有一定的经济负担。拆旧村迁建户经济条件不同,收入差距较大,影响拆旧工作的平衡发展。措施: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宣传力度,使其深入人心,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和监督积极性。认真处理好城乡统筹的关系,重视农民意愿,保护好农民利益,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制定合理的旧宅基地腾退补偿标准。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建立一套高效的挂钩资金筹措、运作和监督机制,保证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以及高效利用。3.在土地收储方面,因财政紧张,无收储专项资金。建议政府在土地收入中,拨付一定土地收储资金。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督促跟进县法院对县委党校、县职校、县档案馆建设剩余3户依法强制执行工作。2.督促跟进县法院对国道541任河咀两户依法强制执行工作。3.紧跟县委县政府“两会”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援建用地环境保障工作。4.努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及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5.2022年,深入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9号)精神,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要求,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平衡“算大账”新机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一是结合三调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摸清我县补充耕地潜力,实行合理开发利用。二是拓展项目资金渠道,鼓励并运用社会资本投入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破解我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做好省市已验收项目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项目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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