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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5 10:46
单位名称 榆林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解放巷1号
法定代表人 刘健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总工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82万元 287.9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现就2021年工作做如下汇报:一、主要工作1、抓好理论学习,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深入研读4本指定学习书目和有关会议精神,采取集中研讨、现场教学、学用结合等形式,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我们制定了2项具体措施,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精准落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各项举措严格按照省总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细则,对全市所有困难职工档案进行重新梳理,对符合救助标准的困难职工以《陕西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细则》为依据进行建档立卡。对《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现有全部困难职工电子档案进行审查,不符合救助标准的一律清退,符合救助标准的进行入户跟踪调查,在了解致困原因后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并采取“因地制宜、精准帮扶、一户一策、分类实施”的帮扶措施。并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千名工会干部与千名困难职工联系制度”,以户为单位进行“一对一”联系,联系人与困难户实名注册,做到户户困难职工都有联系人。截至目前全市在档相对困难职工400多户。3、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好地满足春节后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求职需要和企业用工需求,3月5日-3月31日期间,共开展线上招聘会3场,为1236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3月30-3月31日联合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残联、市退役军人局举办2021年榆林市“春风行动”暨“互联网+智慧”人才(线下)招聘会,本次招聘会一共吸引企业328家,提供就业岗位1258个,为5391人次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其中927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7月份在榆林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大厅安装电子屏幕一块,用于展示人才信息实时网招聘信息。9月15-11月底开展“金秋招聘月”暨“互联网+智慧”线上招聘会活动,联系用工单位99家,提供岗位433个,就业岗位2300个,活动期间为3526人次提供就业服务。同时大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200名有就业需求的、有素质和技能提升愿望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了就业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4、以审计为抓手,加强帮扶资金的监督和管理10月份,市总工会根据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市县(区)两级援助中心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并会同经审部门对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根据审计情况看,基本做到了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没有发现有违规使用专款问题。二、主要社会效益1、开展救助活动,为职工解难题办实事全市的市级领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友帮扶”活动,对36户困难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心贴心的帮扶慰问。严格按照《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地方配套资金开展包括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在内的一系列帮扶救助工作,2021年累计使用中央专项帮扶资金52.3万元,救助在档困难职工123户(次),其中,生活救助支出41.3万元帮扶101户,助学帮扶支出11万元帮扶22户。累计支出地方配套资金234.4万元,其中生活救助支出7.3万元救助69人次,医疗救助支出6.1万元救助18人次,金秋助学支出14.7万元救助49人次,其他帮扶(包括春节送温暖慰问一线职工和劳模)支出206.3万元救助2282人次。2、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市县两级的维权热线的实时畅通,截止目前共接听热线电话100余个,接待来访困难职工400余人次,解决了大部分职工所反应的问题,并对所有来电来访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大信访案件,做到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同时,全市各级援助中心继续聘请专职律师,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定期值班接访,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另外榆林市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人文化宫共同建成了全市职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职工人文关怀,促进广大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三、存在的问题1、市县两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短缺,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2、在梯度帮扶的落实上延展性还不够,需要创新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同时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3、档案的动态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足,如:对在档困难职工核查周期长不能做到每半年一次的核查;对基层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不到位,缺乏沟通;对困难职工的家庭情况的了解过多的依赖于基层工会,入户走访工作不到位。四、整改措施1、组织大学习  进一步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 [2015]20号)、《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发 [2016]36号)等各类帮扶工作文件,严格按照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与车辆管理所、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工作关系,对于申报的困难职工进行多渠道查证、查实。2、开展大排查  对所有在册困难职工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事、不放过一个疑点”,了解掌握每户困难职工最详实信息,全面彻底的完成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整改工作。对不符合救助要求的作撤档处理,仍然没有脱困的,将进一步更新、完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建立相应的脱困机制。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以职工就业需求为切入点,完善和拓展工会就业平台作用,协助党和政府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1)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春风行动”以及各类招聘洽谈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努力实现劳动者公平、稳定就业。(2)强化创业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推动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劳动者大胆创业,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培育创业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更多有意创业者实现创业。(3)开展经常化、长效化的职业介绍活动,实现与政府领导部门的资源共享,推动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充分的就业。2、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监督完善“精准帮扶”机制(1)继续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完善工会助学帮扶长效机制,提高精准助学质量,推动工会助学帮扶工作向精细化、精准化方向发展;(2)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动员优势企业、民营企业、劳动模范等社会力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3)做好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帮扶工作的有机衔接,开展优势企业帮扶困难企业、社会成功人士帮扶困难家庭的结对帮扶形式,帮助困难企业及家庭摆脱困境。3、做好新形势下,广大职工及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要充分履行工会的职责,全面开展职工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耐心接待职工群众的来访,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职工群众来信要认真进行梳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地方劳动、司法援助等部门,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基层信访和法律援助力量。完善维权协调机制建设,集中各方力量,重点协调解决基层和外出务工人员的重大疑难事案,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强化帮扶资金的监管监督广泛筹措帮扶资金,加强帮扶资金的监管,使帮扶资金向基层倾斜,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2)落实帮扶资金使用银行卡发放制度5、提高帮扶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市、县区工会间帮扶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协作,积极探索工会帮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和长期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会帮扶工作全面向前发展。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帮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各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期的方式进行帮扶工作、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法律服务、政策解读等涉及到帮扶工作的综合性培训,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注重实效,全面提升全市工会帮扶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竭诚为职工服务。(3)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工会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职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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