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规、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开发区兴达路69号劳动保障大厦八楼 | |
法定代表人 | 雷光泽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5.9万元 | 75.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公益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我坚持以实事求是、团结务实、勤政廉洁为宗旨,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及效能廉政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年来,我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不断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自身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一是树立较强的团结意识,始终以仲裁院工作大局为重,工作上相互支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二是树立良好的形象。我始终从严要求自己,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能积极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人处事得体,作风正派,有话讲到当面,从不拨弄事非;工作上服从领导,平易近人、不摆架子,虚心接受群众意见;生活上关心他人,团结同志;三是树立了廉洁自律意识。我坚持做到清政廉洁,严于律已,不以权谋私,自觉按照两个《条例》、四大纪律、八大要求和仲裁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二、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18起,未有不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受理件818件,涉案金额2137.91万元,涉及劳动者818人。结案750件,结案率为91.6。在受理的案件中调解460件,裁决290件,一裁终局案件103件,裁决结案率为38.7%,其中仲裁终局裁决率35.5%。完成了市委、政府和省厅下达的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和仲裁终局裁决率35%以上的目标任务。在案件办理中,我严格履行仲裁员职责,践行仲裁徽前光荣承诺。兼顾自身作为仲裁员办理案件的同时,认真履行了全院案件的受理、督办、案件评查等职责。2021年在处理全部案件中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也没有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过投诉。及时妥善处理好集体争议案件,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三、信息化建设情况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为了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调解仲裁工作实效。同时推进各县(市区)仲裁机构使用办案系统,要使每一名仲裁员都学会运用办案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仲裁工作效率。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的要求,大力推进仲裁办案系统上线,切实提高办案系统上线的使用率。目前市本级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已上线运行,网上办理案件818件,案件上线率为100%。各县(市区)仲裁办案系统上线覆盖率已达到100%,线上办案率为100%。已达到了省厅的要求。远程调解系统能为当事人提供了智能化、信息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同时有效节约了仲裁员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在案件受理时对于一些无法判定的特殊事件和当事人对于案件是否能受理,都可远程咨询,可由专人统一远程在线业务指导,从而可以在立案环节删减或劝阻很大一部分案件,减少案件积压的同时可帮助当事人了解自身案件情况,避免来回无效奔走,提高了劳动仲裁的服务水平。四、勤政务实、廉洁自律作为仲裁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始终警钟长鸣,时刻从思想上告诫自己,牢记自己的职责。能够正确处理权力、责任、群众、同志之间的关系,增强敬业精神,工作中热情服务、勤奋务实、认真负责,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学习,深刻反思,从思想深处剖析自己,增强了防腐拒变的能力。六、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市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18件,未有不予受理案件;立案受理818件,涉案金额2137.91万元,涉及劳动者818人,今年我院共受理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4起。2021年共结案750件,结案率为91.6%。在受理的案件中调解460件,调解成功率为61.3%;裁决案件290件,一裁终局案件103件,裁决结案率为38.7%,其中仲裁终局裁决率35.5%。完成了市委、政府和省厅下达的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和仲裁终局裁决率35%以上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按照部、省“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的要求,运用网上办理案件系统,线上办案率为100%。目前我院新建设了两间智慧仲裁庭和一间远程调解室。智慧仲裁庭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为仲裁员及当事人提供庭审查询服务。为仲裁员提供仲裁案件庭审流程、庭审笔录文书模板、相关法律法规等办案辅助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对仲裁员的规范管理服务。远程调解系统能为当事人提供了智能化、信息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同时有效节约了仲裁员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在案件受理时对于一些无法判定的特殊事件和当事人对于案件是否能受理,都可远程咨询,可由专人统一远程在线业务指导,从而可以在立案环节删减或劝阻很大一部分案件,减少案件积压的同时可帮助当事人了解自身案件情况,避免来回无效奔走,提高了劳动仲裁的服务水平。今年我院共受理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4起。截止目前,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正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待遇的、被法定机构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急需的工伤医疗费的工伤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00起。七、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虽然我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一是案件数量和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案件总量持续上升,欠薪、欠保、裁员、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引发的矛盾不断上升,新业态新生产方式催生的多种劳动关系亦衍生出新纠纷类型,为办案人员带来较大难度和压力,出现了办案超期或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办案经费和仲裁员书记员薪酬无政策依据,没有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案件的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三是与法院的裁审衔接滞后,裁审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审标准不规范。存在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等原因造成裁审法律适用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如补缴社会保险的案件。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在学习领会中央、省、市重要精神上存在不主动不深入的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不多、谋划全局不足,今后,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八、整改措施加强调解员和仲裁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综合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创新培训模式,采用网络平台学习,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市局组织培训等形式,达到人人参与办案的结果。九、下一步工作计划1、提高我院的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加强仲裁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有关调解仲裁工作规范的学习与运用,推动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做到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仲裁裁决统一。切实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一要加强仲裁队伍管理。仲裁院原则上不设置专门的行政管理岗位,仲裁院应实行全员办案制度。仲裁员必须参加庭审、参与调解,还要撰写裁决书,同时要杜绝仲裁员专职从事行政工作。切实改进调解仲裁行风建设。一要坚持搞好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树立仲裁良好形象。二要制订规范工作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三要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努力打造“便民仲裁、阳光仲裁、和谐仲裁”。2、按照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准则》《条例》,认真查摆问题,主动纠正错误,做到守好底线,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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