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榆林市> 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

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3-15 10:29
单位名称 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工作;参与水利、河道等方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参与指导水利普法工作。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圣景路水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旭东
开办资金 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0万元 148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水利水保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围绕水利水保执法,全力以赴“强监管”。一是机构改革优化了以前多头执法情况,极大的增强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新的里程。2021年以来,执法支队分3组4次前往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各县区案件办理进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理水利水保违法案件225起,共计罚款653.27万元。二是不断强化水资源执法。今年以来,我市就无许可取水和超许可取水违法行为累计处罚取水户174户,罚款金额563.11万元,向7县市区下发督办函,为县区执法办案减少阻力。三是水土保持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水土保持2021年主要开展了两项工作,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核查了1063个生产建设项目,认定315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问题598个,经过责令限期整改,截止目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另外一项工作为遥感监管图斑核查工作,今年下达全市264个扰动图斑,10月底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任务,查处违法违规项目92个,目前正在进行整改中,处罚水保案件4起,罚款50万元。四是河道案件执法情况。河道案件集中于南六县,多为非法采砂及占用河道案件,共查处案件25起,罚款38.66万元。二、围绕法制宣传,量质并举抓成效。一是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媒介,发挥舆论先导作用。通过印制宣传品、举办广场活动等形式,开辟专门宣传窗口,开展好日常舆论宣传。二是发放涉水法律法规读本,共向300多家重点企业发放了法律指南和法律读本,提高了建设者对水资源、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知,进一步增强了生产建设单位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三是举办了2021年度全市水利执法培训班,一线干部近百人现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省厅、市级水利执法方面的专家,分别从水行政管理法律制度综述、水行政执法实践操作、水利水保执法、水行政执法系统培训等方面,针对涉水法律解读、执法实践操作、水保执法等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三、围绕水土保持监管,审管联动促提升。一是全面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及职能划转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移交至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参加市审批局组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踏勘和技术评审会议,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工作。截止目前2021年度市本级批复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2个,其中行政审批局批复34个。2021年度市本级报备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62个。二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完成了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执法等信息动态录入工作。三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水利厅有关文件安排部署,2021年,我支队组织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市2017年以来市县两级批复和上级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市本级58个项目第一阶段检查工作已全面完成,现正加紧开展第二、三阶段工作监督检查。四是我支队组织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和水利水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此前开展的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共检查生产建设项目41个。五是完成了科创新城、神木二村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技术评审工作,为下一步水土保持监管打好基础。四、围绕补偿费管理,标本兼治抓征收。一是全面做好本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截止11月底,市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3.26亿元,其中生产期间补偿费为20.43亿元,征收建设期间补偿费为2.82亿元。针对神木四家光伏企业关于申请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我支队坚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收取补偿费,省水利厅依法驳回了该行政复议,为我支队水保补偿费应收尽收打好了基础;二是积极组织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的验收工作。受省局委托,配合市局于10月份组织大规模的省级补偿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中邀请省水保中心领导指导,市局有关科室和市水保中心共同参与,集中完成了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和佳县5县区20个省、市级水保补偿费使用项目的验收工作,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项目问题。五、围绕转变作风,从严从实强党建。一是科学部署,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定期听取科室、支部汇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三是“双考评双报到”取得良好成效。我支队向社区捐赠了一批文体活动器材。支队党员干部都积极参加了开源路社区组织的法制宣传、卫生整治、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等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党建基础工作扎实开展。支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0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绥德郝家桥、清涧路遥故居、辛店沟水土保持示范园;组织学习了张富清、路生梅任务等先进事迹。六、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水资源执法、水土保持管理、河道执法等各项工作已基本上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成果显著。下发了《榆林市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并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局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召开动员会。对全市1063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认定其中315个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598个。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315份,组织全市范围专项督查3次,约谈生产建设单位36个,立案查处生产建设项目1个。目前,我市完成整改的生产建设项目315个,完成率100%。七、目前单位存在的问题是:1、部分县区补偿费使用项目推进迟缓,遗留项目较多。2、思想觉悟不高,业务不精,人浮于事,工作拖沓,效率不高的问题得到了彻底改观。整改措施1、明晰职权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多规合一审批和政务大厅全面公开服务流程和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透明办理”,“高效办理”。狠抓作风集中整顿。组织制定我支队《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执法支队个人及单位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通过个人自查,查摆出不知责问题8条,不尽责问题5条,不担责问题3条,不履责问题5条,并已全部完成整改。九、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严格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优化执法监督考核体系,精简执法层级,提高执法效率,做到执法常态化。实行“大部门”综合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水事监管机制。2、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干部队伍素质。始终牢记法治初心,继续办好水利执法专题研讨培训班;健全市县两级水利执法行工作机构,严格执法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完善市区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夯实依法执政工作基础。按照“职权法定”理念,稳定有序推进市县水利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使行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服务更加高效,努力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3、加强跟踪服务,强化水保补偿费管理。将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保障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无人机在生产建设项目扰动面积核查中的应用,确保补偿费征收准确无误;主动落实“减费降税”政策,加大中省补偿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宣传,确保企业缴费标准正确,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4、加大水利执法巡查力度,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对于通过举报、交办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处理,严肃对待,办理的水事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引用法律条款正确。5、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执法,重点查处水资案件、河道案件和水保案件,并组织开展好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事正常工作秩序。6、完善制度建设,建全配套服务、执法功能。建立执法信息平台上报机制和受理水事案件登记、立案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及时做好工作登记记录,载明执法时间、内容等相关信息。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