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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14 15:33
单位名称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保护辖区生态环境。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执法检查;受理辖区及上级转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及回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咸阳市人民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冲
开办资金 1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69万元 93.99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渭城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在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依法行政执法情况1、依法查处情况。2021年出动人员1686人次,立案14起,处罚47.934万元52.934万元,完成年度非税任务120%。同比2020年一般行政处罚案件8件、非税罚没20万,2021年立案件数上升87.5%,非税罚没增长165%。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12批,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企业12家次,执法笔录均在陕西省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公开。3、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情况。2021年,累计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执法检查,上传现场检查(勘察)笔录494份(不包含调查询问笔录)。与2019年移动执法笔录149份、2020年移动执法笔录243份,移动执法使用能力显著提升。(二)、助力“四大保卫战”专项执法情况1.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按照市区工作安排,先后开展秋冬季专项执法检查、工业窑炉专项检查、VOC专项检查、凌晨行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热点网格专项巡查、夏防、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等执法检查工作,涉气问题共立案处罚9起,其中特别是针对涉喷漆汽修行业,全年立案处罚5起,起到了对涉喷漆汽修行业的有效震慑。2.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开展了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全区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一是聚焦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咸阳光大水务(咸阳)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在开展提标改造的情况下,积极帮扶企业、合理调整工艺,确保了该企业未出现日超标情况。二是聚焦辖区地热井尾水处理情况,持续开展辖区地热井排查工作,确保了辖区地热井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聚焦入河排污口溢流、水源地安全开展常态化排查,特别是在取暖季、雨季,排污口溢流情况均能第一时间上报分局,并对新发现涉及交通穿越三水厂的安全隐患,也在第一时间完成上报。四是聚焦辖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了咸阳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三家医院自动在线国控联网工作。2021年度,涉水问题立案查处1起,确保了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3.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确保净土保卫战及辐射环境执法监管无盲区。依托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围绕“六查八看两记录”要求,对辖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7家、简化管理16家、登记管理87家进行检查,共查出涉水、涉气、涉危(固)废、涉应急预案整改问题354件,截止目前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295件。有效促进了辖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环保主体职责的思想认识。(三)、信息化监管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1、信息化监管情况。截止目前,渭城涉自动在线企业6家(国控5家、市控1家),处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电子超标(异常)督办13起,核实处置率100%,处理报备66起;咸阳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三家医院完成在线联网;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传输有效率95%,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网格预警3次,今年以来无连续3次被预警或累计6次被预警的热点网格;网格报警50次,均及时进行核查、排查、反馈、上报。2021年度,因自动在线数据超标立案查处1起。2、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为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今年以来进行多次培训,并将培训知识用于实战中。2021年7-8月份在省生态厅组织的网络竞赛答题活动中,渭城大队在全省县区排名第4,5人进入前100名。3、强化内部管理。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分局、支队要求上报的调阅资料,大队均能在第一时间内完成调阅资料的上报工作;并对全年其他资料调阅情况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报工作。特别是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分别交办的朝阳二路惠普紫薇苑、供电局家属院两起反复投诉信访案件,均能第一时间提供办理情况及督导行业管理部门资料,为信访案件交办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了有力依据。(四)、信访投诉办理情况2021年,接“马上就办”、生态部12369、12345市长信箱及市支队、分局转办群众投诉问题投诉案件47起,办结率100%,同比2020年度群众投诉107件,投诉数量下降54%。从投诉分类来看,环境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大气和噪声2个方面。针对群众投诉,大队一直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前、处置在早的工作思路,通过源头预防、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矛盾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和排查化解水平,有效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特别是9月23日下午,接交办的12345市长信箱关于对“渭城华星电子集团院内常年排放化学污染物,造成整个华星小区严重污染”的群众投诉,大队经梳理发现,2021年对华星电子集团投诉频次较多,立即进行上报,建议采取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同时介入调查、现场监测的方式,彻底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大队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投诉坚决依法查处,2021年度,大队接群众投诉立案处罚3起(均为噪音投诉)。二、取得社会或经济效益一是通过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咸阳空气质量有所的改善,蓝天白云的天数不断增多;渭河的水质越来越清;企事单位环保主体职责显著提升;二是加强中、高考期间巡查工作。为考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考试环境。三是通过耐心细致做好辖区群众信访工作。使群众投诉及时得到解决,还群众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投诉数量同比下降54%。三、存在的问题1、执法能力提升不足。虽2021年立案件数、非税罚没较2020年提升较高,但无运用4个配套办法案件办理,虽然企业环保意识、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但也反映出执法能力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2、“三动能力”提升不足。2021年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但大队行政文字办公能力不足问题,执法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和检查企业频次较高,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较少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动手执行能力”不足;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整改问题354件,经梳理发现一个问题在一个行业存在通病,充分体现了“动脑规划能力”不足;大练兵活动无省、市采纳的典型案例,无中、省大练兵宣传报道稿件,每月信息报送任务不能完成,充分体现了“动笔宣传能力”不足。3、执法人员学习能力不足。面对当前的环保工作要求,及环保执法技能、新规、行业知识等要求的提升,由于现有执法人员学习能力不足,导致“三动能力”提升迟缓。同时全员自身学习也缺乏动力。四、整改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量,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2、强化学习力能。安排每周集中一次学习,对遇到的问题集中讨论,请专家进行指导,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执法力能有所提升。五、2022年度计划1、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助推“老大难”问题解决。坚决杜绝“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的心理,将日常检查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上报,确保问题不会变成顽疾,导致久治不愈,为解决“老大难”做好助手职责。2、以全市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发现问题为契机,帮扶企业环保主体职责落实上台阶。针对354个整改问题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辖区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以上单位、工业企业行业、医疗机构、锅炉使用小区等各行各业单独培训学习活动,确保企业单位知道落实环保主体职责要落实什么,如何落实。3、以全市工业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为抓手,助推辖区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提升。坚持靠前服务、精准帮扶,对全区工业企业大气、水、土壤、固危废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查起底,确保遗留问题、瓶颈问题、疑难问题等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