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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4 10:58
单位名称 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源)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住所 宝鸡市眉县营头镇
法定代表人 曾志刚
开办资金 39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7.61万元 391.9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中心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于2011年10月经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辐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承担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源)的专项监测、收集、运输、贮存及安全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中心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处室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扎实开展我省废源收贮管理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整体推进,突出亮点,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力的维护了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一是扎实开展废源收贮工作。积极做好涉源单位的废源收贮服务工作,主动与各市(区)及相关单位对接,积极作为,做到随报随收,应收尽收。今年截止目前,已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72枚,放射性废物1718.36公斤,均已安全入库,并及时向服务对象开具收贮证明和备案表,收贮工作得到各方一致认可,尤其是在年终我厅组织的社会评价考核中我中心取得满分成绩。目前放废库废源库存累计达1563枚,放射性废物1780.36公斤,累计安全行车95余万公里。二是加强库区安保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库区安保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维稳维保、舆情防控、应急管理、设备维护等各项工作,通过严格落实专人全天候值守监控平台、每日不低于3次电子巡更打卡、周末节假日值班值守、出入核查等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和维修库区安防系统、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室、应急电源、收贮特种车辆辐射防护及在线监测等设备,加强应急机器人的操作练习和驻地公安机关等单位联防联控等措施,全面提升人防、技防和物防效率,使库区运行连续10年“零”事故。三是进一步加强收贮能力建设。积极联系生态环境部、西北站、清源公司,集中人力完成历史遗留废旧放射源台账清理工作,按时报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资料。定期校对辐射检测仪器,开展工作人员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交流6次,组织干部职工体检2次,有效确保了收贮作业安全;同时完成放废库屋顶、库区院区地下排水系统修缮和库区行吊及部分盖板改造工作,大大提升了废物库的安全和库区管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全力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应急物资采购,做好应急值班值守,收贮科参与西安市、铜川市“平安十四运-2021”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参与西安市、宝鸡市“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辐射安全专项培训宣讲。五是积极推进获批项目进程。高质量完成放废库智能行吊项目,积极推进风雷仪表厂放射性污染场所退役治理项目;完成2022年项目申报、核与辐射安全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六是做好“抓点示范”工作。以“抓点示范”为抓手,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先后修订完善了《放射性废源收贮管理规定》《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保卫制度》《放射性废源(物)人库操作规程》《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监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反恐应急预案》;补充专业安保人员参与重大节假日库区安保工作;完成智能行吊和部分盖板改造项目;升级废物库库门;购置放废库废物桶105个、α能谱氡气检测仪和卸源移动平台各1台、核与辐射应急屏蔽罐12个、便携支架1套、防护服2套。通过以上硬软件提升使我省放射性废源(物)收贮管理再上新台阶,确保我省放射性废物库保持“全国一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关于成立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的批复》(陕编办发[2011]130号)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