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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绥德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4 09:21
单位名称
绥德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运作保障和辖区内五保户的供养和服务工作。
住所
绥德县名州镇苏家沟
法定代表人
文宝平
开办资金
12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75.8万元
2865.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一)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供养人员和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下达了《绥德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防控原则,落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并制作了宣传资料、防控指南,确保了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不出问题。(二)特困供养工作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担负全县供养特困人员职责,是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一道保障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供养协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组织中心工作人员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散居特困对象的生活、身体状况全面掌握,同时全面推行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照料服务各方权责,夯实了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义务。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一是组织人员对各敬老院食品管理、储存、留样进行了深入检查,对一些不符合管理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二是检查对各院的硬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改进了一些安全隐患设备。严格规范管理使用供养资金。供养资金是做好特困人员供养的物质保障,要确保供养资金按标准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供养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权益。(三)党建工作。中心党支部在民政局党总支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常态化,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社会效益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公建民营模式改革步伐,打开了社会老人进入养老机构的大门,客观满足了社会老人机构养老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二是按月足额发放特困供养和照料服务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效的维护了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权益。存在的问题1、养老服务机构入住人数较少,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服务机构提供的普通服务类别,不能满足如瘫痪、精神残疾等有特殊需要的特困人员需求。二是特困人员认识不到位,怕入住敬老院后不自由,舍不得既得供养生活补助。2、护理人员服务技能和热情较低,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薪资低影响服务热情。二是培训少不具备护理特殊人员的技能。四、改进措施出台可行的政策依据,确保各种殊需要人员入住;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加强护理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满足各类人员服务需求。五、下步工作打算1、提高供养入住人数,发挥社会效益。2、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和服务技能,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3、与社会各团体合作,制定更多适合老人的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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