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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1 10:59
单位名称 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收集、存储、发放及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
住所 千阳县东海路
法定代表人 李红涛
开办资金 76.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41万元 73.29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1年度,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真抓实干,以网上业务经办为支撑,以信息化全面建设为突破口,巩固深化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提升经办服务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707人,占市县下达参保任务6.74万人的103.4%;收缴保费2004.69万元,基金累计存储2.56亿元,全年基金增值307.38万元,基金转存率达到98%以上;发放养老金263100人次,共发放3873.19万元;全年累计审批新增享受待遇1021人,待遇享受率保持100%;发放丧葬补助金894人,共发放143万元;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3631人代缴保费21.59万元,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持续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全面推行“智能掌上办、一次不用跑”经办服务模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县、镇、村各级经办人员深入社区、家属楼院、村组、敬老院张贴政策宣传彩页和手机APP二维码,入户为群众讲政策、算对比账,使居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激发群众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培训7场次,有力促进了经办人员能力的提升。二是便利于民,推行网上经办。以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智能掌上办”为主题,深入推进“一次不用跑”、“快速办”、“不见面网上办”活动,建立由软件公司、税务局,县、镇、村经办人员组成的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微信群,随时加强联系沟通,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协商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面应用手机APP办理业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丧葬补助金领取、参保关系注销和社保卡申领等高频事项,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和“打包办”活动,简化相关业务经办流程和资料,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利用手机APP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2021年,我们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基层经办队伍还不够稳定,各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问题还比较突出等,影响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不懈的推进“新宝鸡模式”,加大居保扶贫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纵深开展,为实现我县群众奔向幸福美好新生活而不懈努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