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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11 10:56
单位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政监察保障。水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水事违法监督,水法政策宣传。
住所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45号
法定代表人 田欣欣
开办资金 41.3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2万元 22.9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水政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0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申请变更登记,规范使用印章、证书。1.开办资金变更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加大水法、七五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日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实地宣传并参与有奖答题活动,累计出动人员15名,车辆3余次,展板6块,宣传彩页800余份,接受群众提问100来次,答题20余份。进一步达到深入宣传水法规和深入推进学法用法的目的。2、落实制度,加强查处力度,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二、一是为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水政监察工作目标,在行政执法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二是为加强河湖管理,将监管责任细化,制定并印发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关于明确河湖、库区、沟渠等管理范围片区责任制的通知》。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三项制度,明确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陕西省水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文本规定的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听证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从立案到案件办结以及案卷的归档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共出动人员430人次,车辆145台次,对河道内的采砂船进行清理,共清理五条,针对附近村庄零散村民利用三轮车非法采运砂石情况进行立案处理,共24起已经全部结案。今年来,我大队没有出现因执法程序方面违反规定的现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不足,要从根本上改善执法车辆、取证设备、信息处理设备等执法装备,以保障和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2、由于社会对水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水务工作了解不够,执法工作又缺乏强制措施,使执法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对此问题,我们要水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重要性。四、社会效益情况1、目前,由于社会对水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水务工作了解不够,执法工作又缺乏强制措施,使执法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对此问题,我们要水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重要性。2、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不足,要从根本上改善执法车辆、取证设备、信息处理设备等执法装备,以保障和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3、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从严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河道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强化水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群的水法制意识、水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扩大水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努力营造学水法守水法的良好水事氛围。二是提高专业知识素养。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以强有力的执法水平保障水利行业的公信力。三是优化执法保障。全面推进落实水政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的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保障,不断提升水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2.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一是严厉打击乱采滥挖、偷采盗采的非法采砂行为;二是大力整治沿河、沿岸占用河道砂石加工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