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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发布时间: 2022-03-11 10:23
单位名称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提供监督管理。市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建材试验县区质量安全监督业务指导
住所 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郝涛
开办资金 1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3.65万元 92.61万元
网上名称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强化质量监管工作。1.巩固落实三年提升行动。积极巩固落实“全国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继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明确质量安全监督要求,紧紧围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标,突出以质量常见问题为导向,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住宅工程社会满意为目标,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为手段,以《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为抓手,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使质量安全监督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有序推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预防。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品质,做好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工作的通知》(安市质监发〔2021〕6号)文件,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防范工程建设中质量通病问题,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不断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3.做好质量安全投诉工作。2021年,市直共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10起,接收“12345”投诉工单157份,办结完成率100%,同时建立投诉案件台账,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要求承办人员认真接待,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协调、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解决投诉问题,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4.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精神,深化2021年“质量月”活动内容,组织召开了市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会暨市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培训讲座,同时邀请专家分别对《人防工程基础知识》和《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技术措施》进行培训。市直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二)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监督。1.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配合市住建局对各县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22个,建筑总面积90万平米,涉及施工企业13家,监理单位10家。此次检查共发现并现场指正的安全隐患95条,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并督促落实整改。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对市直在建工程开展了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1次,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22个,建筑总面积97.21万平方米,涉及施工企业18家,监理单位8家;检查起重设备147台(其中塔式起重机47台,施工升降机22台,施工吊篮78台),并要求对发现隐患的起重设备及时整改到位。3.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2021年,按照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相关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考评主体评定,共考评建筑施工企业55家;共考评建筑施工项目25个,共涉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4名。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市“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于6月16日在白天鹅广场举行,市质监站积极参加并按照本部门职能向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市民提供政策法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现场制作了宣传条幅及宣传展板,印发宣传册、安全贴图及应急科普知识等宣传材料500余份。5.夯实汛期安全应急工作。切实做好2021年度市直建筑工地防汛应急工作,按照市住建局(市人防办)《2021年防汛抗洪抢险应急预案》要求,相继下发了《2021年建筑工地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应急的组织工作,落实好抢险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实现安全度汛。(三)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2021年,监督在建人防工程54个,面积30.14万平方米,(其中人员掩蔽所47个,面积27.73万平方米,人防物资库7个,面积2.41万平方米);市直新申报监督人防工程16个,面积9.42万平方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21个(均为人员掩蔽所),面积6.28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问题。(四)强化建设工程创建水平。为做好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指导,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使文明工地创建成为企业的自觉、自主行为,通过树立典型样板,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文明工地数量、质量同时提高。同时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扬尘治理工作为契机,推动文明工地创建走向深入。截止目前,全市创建全国“鲁班奖”工程1个,创建国家优质工程2个;创建“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3个,创建“兴安杯奖”(市优秀工程)6个;省级文明工地24个,市级文明工地57个,市级平安工地50个。(五)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1.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021年以来,为认真履行监管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事项要求,狠抓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全市累计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1654次,(其中市直累计开展260次),检查工程2891个(其中市直累计检查工程379个),下发整改通知单552份,行政处罚项目7个,罚款金额累计24万元,约谈41人,对项目经理扣9分;全市累计下发扬尘治理“绿”牌工程215个,“黄”牌工程57个,“红”牌工程3个;市直建筑工地已有48家全部安装扬尘监控信息系统并连接在线监测;对收到的46份市治霾办交办单,按照要求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2.积极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今年以来,市质监站对标对表,严格抓落实创文工作。组织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题会,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积极作用的同时,注重将宣传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制作展板、LED电子显示屏、施工现场张贴专项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维护现有宣传标语、展板设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拓宽宣传方式,进一步营造浓厚宣传气氛。截至目前,共张贴宣传单120余张,宣传海报展板70余幅,LED电子显示屏7个。(六)巩固建筑工地防疫防控。2021年按照中省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加大了对在建项目现场防疫情况检查力度,要求工地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口罩等防疫物资配备,安排专人对工地定时进行消毒杀菌,紧盯疫情反弹,做到提前预防、提前发现、提前处理,全面做好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关于简化施工许可证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市住建局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以及“三级四同”相关要求,继续加强落实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前置要件、提升优化服务,认真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并通过“安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的使用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巩固落实“扫黑除恶”。今年,组织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并按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领域,建立《2021年新建市直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台账(动态)》,实时掌握责任领域内工程项目渣土运输情况,组织监督人员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传达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文件精神,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同时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等多方位、多角度的走访摸排,收集尽可能详尽线索,截至目前,共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询问记录表108份,有效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全市在建项目473个,建筑面积约1469.4万平方米,新申报监督工程283个,建筑面积549.32万平方米(其中市直在建项目104个,建筑面积约336.62万平方米,新申报监督工程34个,建筑面积46.76万平方米);全市共完成竣工备案274个,建筑面积485.71万平方米(其中市直完成竣工备案34个,建筑面积83.83万平方米),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率100%;全市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共102项,起重机械使用登记417项(其中市直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共57项,起重机械使用登记77项)。全市创建全国“鲁班奖”工程1个,创建国家优质工程2个;创建“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3个,创建“兴安杯奖”(市优秀工程)6个;省级文明工地24个,市级文明工地57个,市级平安工地50个。目前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较为平稳,无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缺乏创新。(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不断加强监督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监督执法水平;二是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创新意识,不断吸收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断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整治力度,提高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二)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以防汛防高温、深基坑防护、高空坠落、起重机械等为重点的专项安全整治。(三)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力度。(四)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狠抓6个100%工作措施,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五)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广大职工政治素质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省总站评为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创建“文明规范质监站”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