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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2-03-10 16:22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和处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承办有关方面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商州区南街14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万元 8.7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商州区仲裁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不断创新思路,夯实基础,依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制定了仲裁业务知识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30余部法律法规具体到章节,落实领学责任人和学习时间,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调解仲裁规范化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坚持仲裁疑难案件研讨制度,针对一些案情复杂、涉及人员过多等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案件研讨,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二)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受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推行快立案、快组庭、快审理、快结案、快送达“五快”机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21年全年立案72起,结案72起,结案率100%。其中调解48起,裁决24起。(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护薪”行动常态化。组织仲裁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护薪”行动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商州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劳动争议处理《应急工作预案》,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裁快处机制,修订完善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限时办结制》,实行集体重大案件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在年终讨薪高发时段实行仲裁监察一站式服务制度,为依法受理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四)坚持高标准,扎实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推进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安装监控设备、证据展示系统等专业设备,达到三类建设标准。实行以仲裁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仲裁有关文书,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量,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工作,更好的保障和方便劳动人事当事人行使权利。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积极使用全省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实现线上办案全覆盖,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率。按月及时收集、上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信息监测数据,为上级加强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形势研判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益参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办案人员不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属于准司法程序,办案实行庭审制,法律专业要求很高,目前我区办案人员无一个法律专业人员,办案力量非常薄弱;二是学习形式单一。业务学习仅限于集中学习和自学,走出去、请进来的机会少,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效果有待加强。三是工作规范化不高。在一些文件办理、个别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些程序还不到位,时效性、完整性有待提高。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对仲裁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及时受理,调解、裁决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五是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程,完善劳动争议仲裁院基础设施的配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