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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0 16:16
单位名称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采购提供质量服务。政府采购行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财务结算·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住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南路煤炭综合大楼西707室
法定代表人 王慧彦
开办资金 109.7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9.73万元 145.39万元
网上名称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采购单位支持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由于采购工作的法规性比较强,程序规范严格,只有程序合法,其结果才能合法,因此我中心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做好业务学习笔记,使其适时掌握政府采购的新政策、新法规、新条例,更好地运用在实际采购操作中。并且通过集体学习,通报采购业务有关信息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流,讨论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我中心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到榆林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业务交流及培训,积极响应并推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的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测试进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建设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业务执行系统,助推实现“阳光交易”,确保政府采购透明公开。2、优化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文件要求和实际招标采购时投标人易出现的问题,我中心紧跟陕西省级和榆林市级采购中心的步伐,重新讨论制订完善了采购文件,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降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门槛。3、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降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门槛。主要措施有:合理、无倾向性编制采购文件,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供应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只需提供介绍信和身份证,无需提供其他各种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并免费发放采购文件;在无特殊情况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节省供应商的投标成本。4、严格保密有关采购信息,包括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中标公告发出前的评审名单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5、公开招标项目,在抽取评审专家时按照全省范围内抽取的原则进行,避免其区域局限性、不专业性,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6、做好了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并完善了采购档案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结束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中标(成交)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告知未中标人的得分与排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影音资料都及时整理归档。7、及时、合法、有效处理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中心在全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任务的同时,也完成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部分国有企业的采购,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1-12月采购项目共计162项(货物78项、服务84项)。计划采购金额23667.54万元,实现合同金额19212.90万元,节约资金4454.63万元,节约率为19﹪。在1至12月162个采购项目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有7项,实现合同金额2172.980733万元;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有98项,实现合同金额11339.79万元;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的有50项。实现合同金额5081.57万元;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有5项,实现合同金额507.90万元。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有2项,实现合同金额110.66万元。三、存在的问题1、组织学习教育有时不及时、不全面,业务人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以及培训力度不够,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所出现的问题重视度不够,如采购前技术参数要求的设定、质疑事项的回复等。3、采购单位缺乏专业采购人员,对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有待提高。四、改进措施1、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打造专业化采购队伍。组织干部职工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实地考察学习,积极参加中、省、市组织的招标采购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把干部职工锻造成采购领域的行家里手,夯实业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强、服务优、底线牢、评价好的阳光采购队伍,从而推动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2、切实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联系,为采购单位和投标人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坚持“问得清、答得明、办得准”,及时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项目特点及其进度要求,及时商讨解决,提升采购速度,提升采购质量,提升采购效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转变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行风效能意识,不断优化营环境服务举措,主动融入和服务采购项目。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使全中心干部在思想境界、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素质提升方面有明显改观。2、学思践悟,持续强化理论学习。靠实责任,健全机制,全力抓好党建任务落实;规范动作、严把程序,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做细做实;坚持底线、严明纪律,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坚守使命、积极有为,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水平。3、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87号令》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操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4、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和节约率,有效控制和减少财政支出,从而使我市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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