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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心(咸阳墙体材料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2-03-10 15:20
单位名称 咸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心(咸阳墙体材料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建设提供节能监管服务。城乡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城乡建设工程的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节能建筑体系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等。
住所 中华西路4号建设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马晓渭
开办资金 1749.65万元
经济来源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49.65万元 1803.2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的法规政策,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年来的业务工作情况如下:一、理顺审查流程,完善项目管理。按照规划、行政审批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向所有新开工项目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报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完整信息,并及时纳入项目库管理。同时建立县市区绿色建筑创建工作联络机制,要求各县市专人统计,及时报送总结和自评估报告。为了理顺绿色建筑管理流程,正在通过市工改办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依托咸阳市“多规合一”平台,从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做具体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参与联合审查,掌握新建项目相关规划信息。二、严格验收标准,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新版节能验收标准(GB50411-2019)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61/T184-2021)的要求,在节能验收备案中对项目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情况,使用经认定的新型墙材情况以及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等进行核查核验。对擅自变更设计等违规行为,提请市住建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全市通报,以儆效尤,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住建厅。三、建设管理平台,推进能耗监测。为保障全市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咸阳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要求大型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前,能耗监测数据必须上报至省平台,并积极建设咸阳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平台,以掌握民用建筑能耗用量和碳排放基础数据,为做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耗打下良好基础。四、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能效。今年3月和4月,在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视频会和咸阳市乡村建设行动现场会上,要求各县市区全力冲刺改造任务,加大节能改造力度。5月和7月先后两次,按照安排向12个县市区政府发了提醒函,并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通报”制度,对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召开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约谈会,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6个县市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1月按照局安排,参与市委督查室农村建筑节能改造督查工作,深入7个县市,逐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五、推进诚信管理,发展绿色建材。继续加强新型墙材认定初审工作和建筑节能产品(企业)诚信登记管理,对相关新型产品审查、登记前,审核资料的同时均实地查看生产状况,完成登记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提请社会监督。为了推动绿色建材发展,我们及时转发省住建厅绿色建材认证和采信应用通知的同时,对各县市区“禁实限粘”情况进行了项目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上报省住建厅,确保省厅相关精神落实落细。同时,给各县区住建部门下发通知,提供我市区域内经省建筑节能与墙改中心认定的新型墙材企业信息,要求县市区在工程项目中落实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六、取得的经济效益2021年,全是新开工项目58个,建筑面积301.80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项目30个,建筑面积达206.92万平方米,占新开工项目面积69%;装配式建筑项目26个,建筑面积62.62万平方米。在全市竣工备案的45个项目中,建筑面积286.28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项目22个,建筑面积174.66万平方米,占竣工备案项目面积61%。2021年全市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40万㎡,完成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90万㎡。为了更好的掌握民用建筑能耗用量和碳排放基础数据,做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耗,正在筹备建设咸阳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监测管理平台,今年已完成平台建设前期调研工作,正在按照程序上报市级部门。七、存在的问题一是县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不均衡。要实现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工作全面提高,目前的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二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不到位。各县市区对用户端热源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资金倾斜程度不一,各县市区拨付建筑节能改造资金量不足,严重影响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八、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注重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总结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好年轻职工教育引导。二是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事中和事后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九、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大力度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2022年秦都区、渭城区、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纺织工业园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5%。其余各县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发挥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市区与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对县市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核查,发挥示范县市、企业引领作用。(二)细化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与省住建厅要求,制定我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工作。对经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的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即认定为基本级绿色建筑;对经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的星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三)加大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力度。加快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平台建设,为统计民用建筑能耗用量和掌握运行阶段相关能耗数据打好基础;完善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要求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将能耗监测数据上传至政府管理平台。(四)加大建筑节能材料与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完善绿色建材认证管理制度,保证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利用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重点查处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和违反诚信登记行为,对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的建筑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五)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根据最新政策、标准规范、管理制度要求,适时安排宣贯,重点抓好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我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并利用各项活动印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新能源利用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技术,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