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示范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室内空气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及其他委托性监测等业务、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等工作。 | |
住所 | 杨凌示范区五湖路1号(建设交易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宁西翠 | |
开办资金 | 100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自收自支 | |
举办单位 |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3.67万元 | 671.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http://www.yanglingepb.cn/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依据《方案》应完成工作任务情况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省控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我站严格按照空气自动站运维要求做好站房用地、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确保自动站正常运行。配合汉中站完成辖区内2个省控站点交叉运维交接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示范区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276天,优良率为75.6%,其中优62天、良214天,轻度污染58天、中度污染17天、重度污染以上14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为151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79微克/立方米)下降3.8%,细颗粒物(PM2.5)(52微克/立方米)下降15.4%,二氧化硫(SO2)(8微克/立方米)上升12.5%,二氧化氮(NO2)(24微克/立方米)上升8.3%,一氧化碳(CO)(1.4毫克/立方米)下降14.3%,臭氧(O3)(151微克/立方米)持平。(2)省控空气自动站交叉运维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交叉运维”工作安排,我局负责周至、武功、眉县、扶风4县8个省控站运维。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下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26日完成第一批4个站点和第二批4个站点的交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交叉运维工作,配备了3名运维人员和一辆运维车辆,购置了质控设备、运维工具,根据所运维的仪器型号采购了基础耗材。加强对运维人员的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模式对3名运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人员在自动站交接前初步掌握运维技术。运维期间对各站点空调全部进行维修保养,雨季前对房顶做防水处理,为部分站点更换网线。目前8个站点运维工作开展基本顺利,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数据传输正常。(3)降尘监测我区有一个大气降尘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每次采样周期30±2天。1-12月降尘监测有效数据24个,每月5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报上个月监测数据。2021年,我区降尘量年均值为5.67t/km²·30d,同比下降4.1%,达到省考要求。2、水环境质量监测(1)地表水监测我区地表水监测断面分为国控断面、省控监测断面和示范区控监测断面。国控断面1个:漆水河入渭口(通惠桥),每月监测1-2次,全年完成监测22次,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18个。省控监测断面2个:渭河出杨凌、漆水河出杨凌(圪崂桥)各设一个监测断面,每月监测1-2次,全年完成监测22次,每月10日前采样,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24项及电导率、浊度,每月18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监测数据。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749个。示范区控监测断面5个:漆水河川云关、高干渠入漆水河前、渭惠渠入漆水河前、高干渠李家坡(上游)、渭惠渠营西村(上游)各设一个监测点位,每月监测1-2次,全年完成监测12次,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439个。(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杨凌示范区有1个备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杨凌城区地下水水源地,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实验室分析常规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9项。每月18日前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当月监测数据。6月份开展水质全分析,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93项,全分析监测结果于9月1日前报送。2021年共获得饮用水水源有效监测数据849个。 (3)地下水水质监测2021年对我区3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点位(姚安、五泉中学、权家寨)开展一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常规23项。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69个。3.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年共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测55家次,监测项目包含pH(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等,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55个。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2021年我区共完成区域环境噪声点位监测117个,等效声级范围43.2-71.1(dB)A,平均等效声级56.7(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三级(一般)。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我区共完成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其中一类功能区3个,二类功能区1个,三类功能区3个。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28点次,夜间达标21点次,总点次达标率75%;昼间24点次达标,总点次达标率85.7%。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2021年共完成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6个,总长度108.2公里,等效声级介于60.0-75.0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dB(A)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为一级(好)。(3)污染源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2021年全区10家国家重点排污单位(7家涉水、1家涉气、2家涉土)其中1家全年停产,我站对其他9家开展了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性监测,共获得168个有效监测数据。于12月10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监测结果上报工作,监督性监测公布率为10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我站按照2020年核发排污许可证名单,对其中10家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在线设备比对8家。检查结果为8家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较为规范,占80%;2家基本规范,占20%。10家排污单位均达标排放,8家在线设备比对合格,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4)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情况为全面反映示范区“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状况,了解污染物构成,分析污染原因,给制定“十四五”环境管理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决策与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特编写《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将电子版上报至省厅监测处。按照环境质量公布要求,在局网站公布了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我区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除完成《方案》下达的监测任务外,我局还组织开展了以下监测工作:黑臭水体排查监测我局联合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辖区内黑臭水体摸排工作,并安排监测站跟踪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区域内并无黑臭水体。(2)环境执法监测除完成《方案》中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工作任务外,还承担我区区内重点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和投诉监测等。我局深入开展“测管联动”,建立工作机制,2021年共接受和开展污水执法监测28家次,出具有效监测数据181个。接受各类噪声投诉14次。(3)全力开展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工作。按照省厅保障工作安排部署,制定监测方案,成立水、大气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小组。场馆水环境质量监测赛前完成6次监测,会期完成为期25天(次)监测任务(其中十四运会期连续监测15次、残特奥会期连续监测10次),每日17:00前完成当天水样的分析工作,并将监测结果上报省站;大气环境质量完成165期空气质量预报;辐射环境质量完成场馆周边15次监测。会期每日将水、气、辐射监测结果形成日报并公示,及时快速服务各项赛事。为此,十四运会赛艇、皮划艇(静水)项目竞赛委员会向我局发来了感谢信,充分肯定了我站实施的环境保障工作。(4)编制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开展桌面推演应急演练为进一步提升我站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我站编制了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并于12月27日,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桌面推演活动,通过演练提升应急监测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积累了经验。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182712054000)发证日期2018年1月11日,有效期至2024年1月10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