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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0 09:57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的保障性住房提供服务。为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及配套制度制定提供保障为购置型保障房的售后和产权转换提供基础性服务租赁型保障房的产权登记、日常维护及收费为保障性住房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提供基础性服务
住所 榆林市环城北路金林小区26号楼1楼
法定代表人 韩小平
开办资金 59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阳区住建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2.11万元 740.0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完成了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麻黄梁工业集中园区)保障房的配置工作。完成了租赁补贴户年审和符合租赁补贴对象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任务:2021年全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494户557.366万元,共新增2032户。(二)做好直管公房、租赁型保障房承租户房租收缴工作,已完成房屋收租2243万元,其中直管公房41万元、金沙小区50万元,金榆、金林小区1962万元,芹河新区190万元。对无故拒不交房租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收缴或限期退出保障性住房。(三)完成金林小区商铺遗留问题,签订合同62份,收回金榆、金林、芹河3个小区商铺租金281万元。(四)认真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已办理产权转换1191套,其中金沙76套、金阳636套、金榆484套。(五)加强对各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监管,协调处理投诉、矛盾纠纷2件,进一步提高各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办理各级交办的涉及保障性住房信访案件、网络问政401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反馈处理结果,做到问题不上交。(六)完成金榆、金沙、金林3个保障房小区53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合同续签工作。(七)加强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房日常使用监管,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转让、转租、闲置、出借和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整改11户。(八)认真开展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房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租户生命财产安全和租户正常生活需要。1、完成秦庄梁直管公房煤改电共用电缆线8000米,电表125块,现已全部到位,5月中旬已经通电;2、大有当巷8号、10号、13号院直管公房修建房屋工程基本完工。3、根据市创建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3月份整改清理公房烧煤15户;拆除灵秀街旱厕1处;拆除八狮巷22号院直管公房院内违章建筑,维修坍塌外墙;维修秦庄梁21号院直管公房墙面、拆除院内违章建筑;灵秀街、八狮巷、秦庄梁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垃圾144车。4、改造金林小区北门消防通道、彻底解决消防安全隐患,增加小区监控设施高清抓拍监控摄像头116个,封闭小区商业后门14处。金榆小区维修入户门闭门器11---14号楼共计20个单元,更换雨水井盖50套;金沙小区维修小区顶部损坏严重的防水,更换小区43套损坏严重的单元门等。5、对各保障房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加强小区管理,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做好直管公房、租赁型保障房承租户房租收缴工作,已完成房屋收租2243万元,其中直管公房41万元、金沙小区50万元,金榆、金林小区1962万元,芹河新区190万元。对无故拒不交房租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收缴或限期退出保障性住房。(二)完成金林小区商铺遗留问题,签订合同62份,收回金榆、金林、芹河3个小区商铺租金281万元。(三)认真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已办理产权转换1191套,其中金沙76套、金阳636套、金榆484套。三、存在的问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区住建局年初安排的工作任务,但还有不足,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全面,理解运用不到位,影响了部分工作任务的推进。二是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由于今年疫情期间我中心重点都放在疫情防控工作上,在党建工作上有一些松懈,没有创出党建品牌。三是单位有一些管理机制要根据保障房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进行更新。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中心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在全中心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直管公房和租赁型保障房的管理及收费工作逐步得到规范,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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