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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0 09:57
单位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和基金保值;居民的参保登记、转保、退保、养老保险金支付标准核算;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八大员)工龄补助金发放等。
住所 黄陵县商业街人社局五楼
法定代表人 李宇龙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万元 12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主要开展业务活动如下:一、2021年开展的业务活动: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我县2021年度应参保居民53150人,其中新增参保居民789人,参保率99.84%,收缴保费813.29万元,待遇领取居民14872人,全年共计发放养老金3009.3万元,养老金及时、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发放率达到100%。(2)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我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到龄群众174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全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82.88万元。(3)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工龄补助的发放工作。我县涉及教育、农业、文化、卫生、水利、林业、梅七县、双代员、国有企业等领域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共3966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1814人,全年共发放工龄补贴192.13万元。(4)做实三项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全年参保信息录入复核工作完成53150人,录入复核率100%。做好丧葬补助的发放工作,全年我县符合丧葬费补贴发放条件的487人,发放丧葬补贴38.22万元。有效地防止了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二、带来的社会效益: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管理。提升了工作质量,确保全县60岁以上的居民养老金按时发放。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由于城乡居民保障水平低,35周岁以下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建议上级部门适当提高奖励补贴标准。2.城乡居保工作村级代办业务存在薄弱环节,建议给村级代办员一定的工作补贴,并配备一定的办公设备,加强管理,以便夯实基础性工作。四、2021年度工作安排:(一)狠抓经办服务,努力创新,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政策的认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项机制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使群众深入理解政策,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参保率。(三)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监督考核,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行承诺、民主测评活动等,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