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协助做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性保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全市建筑业劳保费用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 |
住所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兴路26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占勇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39.2万元 | 1896.7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榆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1年,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政府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管理、建筑业劳保统筹、建筑节能等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安排,有效地发挥监督和服务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一、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一)强化行政办公管理工作。一是主要办事流程、职责制度、人员去向牌进行上墙公示,使开展工作有章可循,群众办事便捷明了;二是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严格考勤管理,突出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收文210件,党政发文52件,制作各类宣传栏30个;三是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定期报送在工作中的突出成绩,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全年完成信息报送80项;四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财务支出“五级签联”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截止目前,公务用车支出29575元,公务接待及公款出国(境)事项均未发生。(二)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会议、工作、学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做到以章为据、严格考勤,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的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创新性;三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廉政法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确保干部职工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警钟长鸣。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市纪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严格考勤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精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精简文件和会议,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单位政风行风得到好转。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中心党支部按照《中共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在中心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支部始终坚持每周五上午例学的优良学风,组织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书目和中央、省委、市委会议精神;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四、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2021年,纳入监管的工程共190项,其中房地产项目78项,面积约680万平方米。2021年,新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2项,其中房建52项,总建筑面积约530万平方米,市政工程20项,长度61公里,房建市政总造价215.7亿元。今年共办理竣工验收房建21项,市政工程20项,合格率100%。上半年共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174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停工通知单》18份。1、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和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二是对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以及《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制度落实,实行样板引路,提升工程质量施工工艺,不断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四是开展了“安全月”、“质量月”宣传活动活动,我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宣贯和劳保用品发放活动;五是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六是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制度,建立统一登记台账,限期办理。全年共受理400余起工程质量投诉事件,经现场查勘,积极协调,处理结果良好;七是开展全市春、夏、秋三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今年以来,通过规范引导、认真监督来推动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促进全市施工现场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全年共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6个,“长安杯”2个,国优工程1个,申报省级文明工地8个,省优质结构工程7个,省级绿色示范工程8个。(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1、编制发布《榆林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一是健全造价信息员专职采集队伍,完善价格信息采集与发布机制;二是针对全市新型建筑材料、常用大宗材料等,整理确定了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统计报表,确保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材料价格信息;三是把好材料信息价格关口。全年共发布信息价4期,发布材料品种600多种,材料规格约2800多种。2、积极落实工程造价数据上传监测平台。针对从源头上缺失工程数字信息积累的问题,经沟协调,全年共完成造价数据上传317个(其中最高限价257个,签约合同价41个,竣工结算19个)。(三)建筑劳保统筹工作1、劳保费用资金管理方面。一是继续完善各类台账,严格按征缴标准和流程做好劳保费收缴工作;二是对各县区征缴劳保费按月及时上解省造价与统筹总站专户。三是根据省造价与统筹总站的要求,2021年3月15日以后停止收缴劳保费用。2021年1月1日至3月15日,劳保费用征缴9347.18万元(其中市本级601.31万元,县区8745.87万元)。2、劳保费用拨付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劳保基金专户的管理规定,严格划分劳保基金和办公经费的界限,确保专款专用。4~5月份,根据《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进行进行核算,并撤销所有县区的账户。(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1、推进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今年7~8月,对市本级在建项目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52个,下发综合检查告知书25份,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节能指标公示牌悬挂率达到100%,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9~10月,对各县区在建项目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4个,下发综合检查告知书5份。2、绿色建筑开展情况。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贯彻《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通过技术支持与政策引导,鼓励建设单位申报绿建筑。今年中心城区8个项目通过相关评审机构专家评审,达到绿色建筑(预评价)基本级标识条件,并分7批在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总建筑面积71.2万平方米。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关情况。将备案资料审查与施工现场核查相结合,对违反节能强制性规定的、未按照节能设计施工的、节能检测不达标的和应当申报绿色建筑却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进行节能专项验收备案。2021年节能专项验收备案31个项目,面积达167.4万平方米。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实名制覆盖率偏低。三是部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重视不够,一些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纠治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扬尘防治工作易出现反复。四是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仍有不到位情况。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性及精细度不够,部分审图机构对建筑节能设计内容把关不严;部分县区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偷工减料的现象仍有发生,存在保温材料、门窗未检测先施工等现象。六、整改措施(一)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从行业规范、标准入手,进一步明确监管内容;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入手,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从落实监管职责入手,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改进监督模式、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督效能。积极推行巡查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七、2022年工作计划(一)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日常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等模式,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按时发布四期“榆林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材料价格信息,使得材料价格更加信息化,适用性更强可靠性更大,在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过程、竣工结算等建设环节得到广泛应用。2021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造价管理、建筑劳保统筹管理、建筑节能等各项制度及相关措施,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我市建筑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