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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09 16:52
单位名称 宜川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化市场发展提供稽查保障。受委托监督检查文化经营单位;制止、查处违法文化经营行为。
住所 宜川县文化综合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吴天平
开办资金 10.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宜川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网上名称 宜川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监管一是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利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扫黄打非”监管平台、陕西文化市场“双随机”监管系统等,落实专人负责,对文化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对文化娱乐场所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警告四个等级,定期进行通报,有效地促进了市场健康运营,保证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企业执法检查的全覆盖。二是强化特殊时期全员执法,在寒暑假、春节、高考、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采取错时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拉网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旅游观光区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三是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作,联合执法,壮大执法声势,确保执法监管无缝隙。(二)开展文物执法检查针对县域文物分布特点,制定并划分了乡镇保护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全民保护”原则,将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到点,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文物执法工作效率。同时,针对全县文物分布情况,制定全年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定期巡查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执法巡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今年以来办理文物破坏案件1起、大型基建项目未批先建案件2起,共罚款人民币12万元整。(三)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紧抓旅游安全,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围绕博物馆和牡丹园创3A、秋林抗战纪念地创4A、壶口景区创5A、全域旅创建等工作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共出动旅游检查410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治理各项安全隐患20余处;受理并办结旅游投诉13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674.8元。(四)专项行动有力推进一是开展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对市场执法检查中,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融合,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夏季高温、冬季取暖季节等时段,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规范经营,着重从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人员配备、安全制度落实、场地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畅通以及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场所消杀、隔离室设置、防疫物质储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根据不同时段的防疫需求,适时指导各场所关停及开放,并建立了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台账,对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问题现场纠正,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保证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将扫黄打非“新风2021”“正道2021”“护苗2021”与进基层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联合宜川县公安局对辖区内歌厅KTV、网吧、电影院等涉及行业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检查,以及开展违禁歌曲专项检查;严查出版物市场,以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书摊、流动音像制品经营摊点,查缴政治类、淫秽色情、宣扬暴力和盗版等违法出版物为重点,整顿出版物市场,通过专项治理全县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兜售现象得到切实解决,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共出动检查36次,检查经营单位144家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查获盗版出版物200余册,及时查堵下架1起劣迹艺人歌曲作品。三是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共进行了两次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目前正在筹建中的网吧无证经营的行为,要求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营业;重点检查网吧核对、登记消费者身份登记情况,不定期对网吧开展抽查和夜间突击检查行动;仔细排查了网吧场所内存在消防通道锁闭、电源控制室堆放杂物、场所内吸烟等重大隐患,要求网吧业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五)网吧实名制监管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秩序,有效落实关于核对上网消费者有效证件的规定,完善疫情防控技术手段,按照省文旅厅要求,对全县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都安装了实名认证系统,代替了传统的纸质登记模式,便利了疫情防控流程,有效杜绝未成年人及借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的情形;同时将所有网吧的监控设备都与省、市技术监管平台连接,极大的便利了监督检查工作。(六)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我队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执法动态、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平安建设宣传月、爱国卫生活动月、网络安全周、“扫黄打非•绿书签”、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文化广场、学校、街道社区、乡镇村庄宣传了文化、文物、旅游、“扫黄打非”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通过“宜川文旅执法”微信公众号、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宣传报道执法动态和法律法规。全年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6000余份,发放纸杯、春联、围裙3000余份,发布动态65条。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使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各类法律法规和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监督体系,增强维权意识,为维护意识形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七)案件办理实现新突破作为执法监督部门,我队始终把查处案件作为主责主业,把案件办理作为构建惩防体系重要环节。在今年执法改革完成后,执法力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我队积极主动出击,不断开拓新的监管执法领域,从往年以网吧、KTV、书店为主的案件向艺术品市场、艺术考级、电影放映、文物等执法办案重点领域延伸,实现执法办案全覆盖。今年共办理案件11起,其中新办案领域包括艺术品市场、电影放映案件各1起,文物案件3起,全年总共罚款13.4万元。(八)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录入工作在做好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安排执法人员将执法检查数据和执法办案数据及时录入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特别是移动平台录入执法信息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报送及时,数据准确。综合全年平台执法数据、案件办理、信息报送等录入情况,我县均名列全市前三名。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今年,我队共出动检查245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97家次,开展双随机抽查52次;共办理案件11起,其中文化市场案件8起,罚款1.4万元,停业整顿2家,文物案件3起,罚款12万元;受理并办结旅游投诉13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674.8元;没收盗版图书200余册。通过一系列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了文化市场环境,维护了文化市场的健康与和谐发展。三、存在问题1、监管手段单一。目前我县对文化市场的监管,主要是人员巡查的方式。在执法人员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又缺乏信息化手段。因此,我县文化市场监管还没有真正实现无缝隙、全覆盖,个别地方存在监管盲点。2、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亟待提高。随着我县的机构改革,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包括网吧、书店、KTV、文艺演出这些传统文化市场,还涉及旅游、文物执法等等。同时,也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电子图书、数字音乐、网络传媒等已成为当代文化产品的新生力量,由此产生的违法案件也以不同形式出现,加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因此,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文化市场执法及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四、整改措施1、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进一步增强综合执法效能,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数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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