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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9 16:35
单位名称
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采购提供服务。采购计划方案编制;采购招标。
住所
宜川县南大街53号
法定代表人
翟春玲
开办资金
26.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宜川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万元
4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财政党委的指导下,我中心认真履行职责,精心部署,团结协作,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政府采购实现了质量、效率和服务的全面提升。现就中心2021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业务开展情况业务工完成及采取措施2021年,我中心严格按照《宜川县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开展采购业务工作。2021年,我中心共开展集中采购14次,采购总预算1845.2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808.7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6.75万元,节约率为2%。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政府采购节省财政支出,节省财政支出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目的。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为的验证。将政府购政策与其他政策相结合,能够实现政府的各项重大政策目标。财政在支出方面,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来体现的。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了地方产业和行业的迅速发展,政府通过对某些商品的示范性采购,对这些行业的发展起到一种间接导向作用,维护生产和消费者的利益。政府采购是政府弥补市场不足的手段之一。政府这种有目的的、导向性的、示范性的采购,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引导生产和消费的"指辉棒“。二、存在的问题2021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随着采购的规模和范围的扩大,管理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规范水平不断提高,在节约支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突出成绩的同时,工作上还存在部分矛盾和问题。一是部分采购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部分单位执行采购目录不严格,对后续采购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缺少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有效监督,财政资金节约率低,影响采购的效果和质量。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文件编制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目标,我中心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操作规范,着重强化采购需求,有效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加强对采购需求的把关对采购人的需求从资格、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核。对于重要或技术性强的项目,实行专家论证制,规范了采购人接受或拒绝接受专家论证意见的处理程序,提高了中心文件编制的专业化水平。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部门的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运用六种采购方式,承办全县政府采购事项,开展政府采购市场的调查、采购资料的归集、采购合同的管理,在采购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资金使用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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