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规范性文件;法律直接赋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职责,以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环保大楼501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强 | |
开办资金 | 17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50.26万元 | 55.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规定进行了登记事项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业务活动(一)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建与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与环保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局机关举办的,由神木市委党校老师讲解的《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学习贯彻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课程,观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发布会、《长津湖》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全体党员经受了思想上的洗礼,提高了思想觉悟,为党建工作的更好开展夯实了基础。此外,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局党支部开展的各项党建活动。参与局党支部举办的赴清涧、绥德、米脂、佳县四地红色教育基地实践活动,参与“追寻红色足迹、重温党的历史、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参与“学党史、悟思想、爱长城、我的家乡我保护”为主题的环保生态徒步活动等。通过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学习教育活动入深入细,不断促进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破解生态环境发展难题。(二)坚持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先后开展了2020-2021年全省秋冬季加油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行动、“两会”及春节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五一”及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排查、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暨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及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推进环保型储煤场建设排查整治、固体废物专项检查、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排查、金属镁行业产能核查、涉坨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城镇(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回头看”、兰炭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三)“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执法为民,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诉求。在畅通环境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实行“三个第一时间”办法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四)为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能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切实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先锋队作用,我队一是坚持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相结合,强调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练兵,通过实战练兵,提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对照《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审细则》要求,逐条梳理,全面提升案卷质量。今年4月份市局组织的第一批案卷评审会,我局参评的4份执法案卷平均得分97.45分。省厅组织的两轮案卷交叉评审,我局分别报送参评3份执法案卷。三是积极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活动,在6月份举行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比武活动中,我队获得集体比武一等奖,个人第一名的好成绩;1名同志获得业务考试三等奖。(五)主动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及时调整环境监管执法方式。一是结合神木市实际情况,对符合纳入正面清单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及时调整。本次调整移除企业18家,新增企业12家,当前正面清单企业有13家。二是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对确需现场核实的再开展现场检查。三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教育帮扶的方式,线上线下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六)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是及时印发了《神木市生态环境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和《神木市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就生态环境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人事和分工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加强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三是将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行动、信访投诉查处等相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与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长效常态机制。2021年摸排上报行业涉乱线索12条。四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报的12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治完成;并通过不间断、不定期的方式,开展“回头看”现场核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所有乱象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坚决禁止死灰复燃。(七)按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方式,检查中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落实情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八)为加快推进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按照“一口一策一档”要求,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推动河流水质改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强化执法检查,改善环境质量。2021年,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846人(次),检查企业1296家(次),立案查处195起,累计处罚金额4314.95万元;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4起,其中:查封案件2起,移送公安案件2起。1-12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9天,优良率为84.7%,同比增加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1-12月,秃尾河高家川、窟野河大柳塔2个国考断面均为Ⅱ类水质,优于国家考核要求;温家川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黄河兴神大桥国考断面为Ⅱ类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二)坚持问题导向,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21年,我队累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360起,其中:电话投诉114件,群众来信来访8件,12345政府转办105件,检察建议书16件,百姓问政7件,公安局转办1件,市局转办17件,省厅舆情日报11件,12369全国信访举报平台81件;均已全部办结回复。(三)今年4月份市局组织的第一批案卷评审会,我局参评的4份执法案卷平均得分97.45分。省厅组织的两轮案卷交叉评审,我局分别报送参评3份执法案卷。在6月份举行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比武活动中,我队获得集体比武一等奖,个人第一名的好成绩;1名同志获得业务考试三等奖。(四)2021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3次,其中:陕西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抽查2次,共抽查重点污染源企业48家,一般污染源企业8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部门间双随机联合抽查1次,抽查企业3家,我单位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针对2020年排查出来的8个黄河干流问题排口和66个窟野河、秃尾河黄河支流问题排口。按照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在各镇街、园区和住建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8个黄河干流问题排口和66个窟野河、秃尾河黄河支流问题排口已全部整治完成并销号。三、存在的问题(一)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相对偏少,执法车辆严重不足,工作任务重,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压力大。(二)环境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空气质量还需加大力度整治。(四)环保投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六)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须进一步增强。四、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集中培训、集体讨论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文书的质量和环境监察执法水平。(三)继续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加强全体人员的集体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四)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五)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更好地开展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夯实监管责任,按时保质完成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提升我市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在“三个第一时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能效。能当天处理的决不能推到明天;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的,决不能拖到办理期限的最后一天再办理回复;所有的办理结果都要第一时间回复投诉人,并得到投诉人的满意才算完结。一定要确保信访投诉问题及时解决,圆满解决,就地解决,决不能将问题上交。2、进一步加强信息填报工作。行政处罚案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及时在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和信用榆林平台填报;及时与上级部门、同级各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工作。3、加强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持续推动解决神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行业治理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结合群众投诉、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多种渠道摸排甄别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加强问题线索整治力度,全面肃清环境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现象,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5、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主动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充分应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