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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3-07 14:51
单位名称 咸阳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规范粮食市场,确保粮食流通安全。负责监督粮食购销活动以及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核查粮食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粮食相关执法工作。
住所 咸阳市联盟三路付四号
法定代表人 张双相
开办资金 69.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粮食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52万元 15.38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在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委各有关科室的悉心指导下,我们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在大队班子的团结带领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努力工作,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到月、落实措施、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一、开展业务情况:1.认真做好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升级和维护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陕粮执发(2021)2号)精神,依法履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大队及时的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了升级和维护。2.配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部分县(市)区粮市收购进行了专项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格落实国家收储政策,自觉维护我市夏粮收购市场程序,九月份大队配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严格贯彻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契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部分县(市)区夏粮收购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要求各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粮食的收购政策,标准要上榜、价格要上墙、样品要上台,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要公布粮食收购政策信息和12325粮食监管热线宣传海报,要让农民售“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同时还要求各粮食收储企业要严肃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3.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大队从今年1月14日又重新开始,在全市设立了11个粮油产品监测点(含五得利面粉厂和富民面粉厂)每个检测点派驻一名同志,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如实提供准确的粮油数量和价格信息。坚持周报制,网格化全覆盖。该项工作目前还在进行当中,通过目前的监测,我市粮油存储量充足、价格稳定。4.配合市局对部分县、市(区)《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大队配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9月中下旬对部分县、市(区)《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监督检查,这次检查采取市、县两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执法的形式。深入1-2个国家收储企业和1-2个个体收购点现场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办法进行。通过检查进一步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将“亮剑2021”专项执法活动引向深入。5.配合市局完成了对市级储备粮的专项检查工作。6.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为了贯彻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大队立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7.大队及时传达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市发改委(2021)393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一通知两方案),吃透精神明确要求。8.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时报送相关印证资料,对近5年来大队工作进行了总结,按要求对自身存在的7个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9.认真开展西郊粮库腐败窝案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纪委关于5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认真进行研讨,每人写有心得体会一份。梳理监督检查工作隐患风险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以案促改引向升入。10.认真完成了对部分县(市)区的督导检查。按照市局安排,我们利用双休日对渭城、泾阳、三原、淳华等县区发改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对存在专项整治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其它问题提出来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起来积极的推动作用。二、社会效益: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对市、县两级储备粮的监督检查;对夏、秋两季粮食收购的专项检查;对个体收粮点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对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确保了国家粮食库存检查的质量和进度,有力的维护了粮食收购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1.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制不够顺畅。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行政机关是粮食执法的主体,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只是一类事业单位,非公务员体制,不具备粮食监督检查主体资格,属于委托执法只是具体的行为的执行者,粮食行政机关若不予授权根本就无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急待在机改中划转编制,实行行政管理或参公管理。同时由于各级储备粮实行属地管理,从而造成了市级粮食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严重影响了大队干部职工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经费严重不足。自粮食监督检查大队自成立以来,机构职能得到不断完善,但还存在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除正常的人头费外,近年来没有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基本的交通问题都无法解决,对粮食监督度检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四、整改措施:1.建议转为公务员或实行参公管理;2.增加财政经费支持。五、下一年工作计划:1.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涉粮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全年)2.认真做好年度例行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确保储备粮安全(4-5月份)3.认真做好“双节两会”期间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优化监测点的布局和检测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全年)4.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年)5.认真做好夏、秋粮收购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6月和10月)6.认真做好“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转办的涉粮案件查办工作。7.适时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学法规、学业务为各类检查做好准备。8.完成好委和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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