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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07 08:43
单位名称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住所 千阳县东海路
法定代表人 刘秀丽
开办资金 13.8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万元 8.2万元
网上名称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县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在县医疗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建立快捷便民服务体系,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1、加快经办信息化。2、精简经办报销资料。3、上门办理门诊慢特病。4、开展干部职工体检。5、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拨付医保业务周转金。二是预拨新冠疫苗接种费用。三是拨付集采医保留用资金。6、三重保障惠民生。一是基本医疗:二是大病报销:三是医疗救助:二、积极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参保群众共享发展成果1、调高医疗救助住院报销比例。2、提高部分慢特病报销比例。3、调整职工慢特病报销政策。三、大力整治参保基础信息,积极对接国家医保平台1、基本数据精准化。2、数据治理标准化。3、贯标工作准确化。4、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三是相互联动,大力推广。四、树立经办工作新亮点,铸造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1、设立资金,奖励打击欺诈骗保举报人。2、创新机制,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3、优化程序,解决群众就医困难。一是异地就医:。二是门诊“两病”:三是门诊慢特病:五、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措施,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安1、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夯实服务协议管理。3、规范医保监管措施。4、开展医保基金审计。5、继续开展飞行检查。六、构建网格模式细化管理,做好重点人群医疗保障1、建立网格化管理方式。2、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七、选派优秀干部包村帮扶,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1、为帮扶村配强第一书记。2、解决帮扶干部后顾之忧。3、全力做好干部帮扶工作。八、加强学习强本领,拓展医保服务能力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服务意识。2、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树立担当意识、3、深入学习县委十六次当代会精神,融入医保大发展。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为了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我们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2021年我们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系统平台上线,业务处理环节中模块存在不足,信访增多。二是由于受工作人员、经费的制约,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不够。因此,2022年,我们要加压奋进,砥砺前行,力争提升我县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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