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神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各项创建活动;指导服务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开展;指导服务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工作;指导服务各类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指导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 |
住所 |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党政办公大楼14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欣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6.62万元 | 99.68万元 | |
网上名称 | 神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单位住所由神木市神木镇府阳路市委大楼109室变更为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北路4号党政办公大楼1408室;单位名称由神木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变更为神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各项创建活动;指导服务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开展;指导服务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工作;指导服务各类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变更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各项创建活动;指导服务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开展;指导服务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工作;指导服务各类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指导神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委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市委文明委统筹协调、市级领导包抓督导、重点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其他单位联动共建,城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同创共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崇德向善浓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媒介、问卷调查、实践活动等载体,持续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三)丰富道德实践活动,厚植文明建设沃土。坚持把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身边好人评选、乡风文明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道德实践活动,着力建设崇德向善文明城市。(四)净化社会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前置条件,为扎实推进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多部门联动,着力从道德实践引导、未成人保护等方面构建文明健康安全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五)精细城市管理,建设和谐宜居家园。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原则,打造创文热线、百姓问政、电话投诉、网上举报等平台,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紧盯重点区域创建,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凝聚全市创建力量,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建设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平安和谐的宜居环境。(六)严格督查考核,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制定《神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神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成立了6个督导小组,建立了“日常督查、季度督查、不定期测评、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建立督查工作台账,执行“三色”督办单制度(白色为交办、提示,黄色为警告、扣分,红色为严重警告、加倍扣分)。年终,成立4个考评组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行综合考评和评价。(七)狠抓队伍建设,凝聚创建工作力量。年初结合队伍建设薄弱环节修订了《神木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杠杆力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后,分配15名退伍军人充实创文力量,极大地增强了中心队伍力量。针对重点工作和阶段工作多次组织干部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中省各类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按照市委及宣传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要求,制定了《神木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知责、不履职、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五个方面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形成了“按制度干事、依制度管人”的良好管理机制。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各级各类文明单位514个。连续8年组织开展文明单位“互帮互促创文明”活动,累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200余件,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大学生913人,捐赠图书4000余册,开展共建活动400余次,树起神木精神文明建设新品牌。2021年内有38个单位荣获榆林市级各类文明单位荣誉称号,67个单位荣获神木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有30个单位申创2021-2023届期省级各类文明单位,97个单位申创榆林市级文明单位,101个单位申创神木市级文明单位。神木市有中国好人10人,全国文明家庭贺俊花家庭,陕西省道德模范1人、陕西好人36人、陕西省美德少年4人、陕西省最美志愿者8人,榆林市道德模范25人、榆林好人253人、榆林市美德少年2人,神木市道德模范11人、“神木好人”151人、神木市“荣誉市民”10人,镇街好人13800余人。累计实施志愿服务项目5309个,注册志愿服务组织587个,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达54115人,累计服务时长达267万多小时。在新闻媒体、市内广告宣传栏、建筑工地围挡、户外广告、电子屏、景点公园、公交站牌、机关单位、居民小区等处展播创文公益广告5000余处,在各小区张贴创文宣传海报2000余份,编印发放《市民文明手册》25万册,制作核心价值观景观小品200余个、居民小区宣传栏150组,在窗口单位投放宣传展架200个,发放各类创文宣传品12万个,创文宣传的覆盖面和能见度不断提高。组织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文明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道德讲堂活动142场次。在全市106个在创文明单位中开展“讲党史·学榜样·做好人”百场巡讲活动。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任务、新常态、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对文明单位创建指导不够深入。当前我市文明单位创建数量和质量都位居全省、全市前列,但部分创建单位对文明单位创建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未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存在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二)基层精神文明创建阵地建设滞后。由于南部乡镇人口流失,农村空壳化严重,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投入较少,部分村无活动场所或活动设施不齐,不能有效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各镇(街)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推进缓慢。四、改进的措施(一)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对创建效果不佳的文明单位进行通报,对创建效果差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创建资格。二是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督导工作,认真对标检查,分组分类对各单位进行创建指导,全面提升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网络等有效载体,对文明单位进行线上指导,随时关注创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解答创建单位的问题,做到管理不缺位,创建有动力。(二)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文明实践活动水平。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阵地建设,结合不同地域的特点,挖掘当地建设文明创建的鲜活素材,打造适应群众需求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阵地,让居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让居民共享文明建设成果。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搞得扎扎实实,为神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聚力,为神木市建设黄河“几”字弯高质量示范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