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合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 |
住所 | 合阳县凤凰西路行政服务大厅六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开办资金 | 5.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万元 | 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登记变革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近年来,劳动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阳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公安、财政、发改和国资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共同协商,组织实施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夯实工作责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夯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监管责任,健全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工作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联合惩戒。近年来,合阳县人社局联合公安机关狠抓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侦办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周某、范某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刑事打击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00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25万元,处罚金8700元。四是畅通维权渠道。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我县积极向社会公布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在政府网站开启网上维权,在信访接待大厅接受农民工维权信访案件,反映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处理,并于规定时限内回复处理结果。五是准备应急周转金。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渭南市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会议精神的意见》,设立了300万元财政专项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账户,用于解决农民工突发性群体性讨薪事件。六是设立维权告示牌。在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明确告知农民工工程概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务工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保存好工资结算凭证及依法维权事项。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建工程项目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列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存在的拖欠行为及时协调处理。七是严格实名登记制。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监督,做好农民工入场实名制登记工作,要求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花名册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每个农民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资结算支付方式等事项,防止出现工程层层转包,施工企业只对包工头不对工人的现象发生。八是做好工资支付。要求施工总包企业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银行代发按月将工资放到农民工本人,禁止将工资发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人资质的自然人。同时,各在建项目工地均设立了劳动监察室或劳动纠纷调解室,做到劳动纠纷和拖欠工资问题现场协调处理有场地、有专人负责,打通劳资矛盾调处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今年在建项目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483.2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9万元。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现存资金1034.9万元。今年我县受理人社部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投诉举报案件111起,办结107起,4起正在办理中,案件办结率达到96%以上,共计为281人追发工资249.5万元。其中办结工程建筑领域投诉案件87起,为213人追发工资220万元;办结非建筑工程领域投诉案件20起,为68人追发工资29,5万元。根治欠薪工作我县坚持抓实、抓早、抓细为入手,落实建筑领域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夯实责任,多措并举,截止10月底,未发生50人以上群体访事件,有效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已协调住建局按照《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个别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率低问题。针对此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条文规定,继续加大对未使用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促检查,使其总包企业按照要求将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离,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四、2022年工作计划1.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强化主动巡查,认真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使我县劳动用工市场逐步规范化,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工作要求,继续按照渭南市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规范流程严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2.继续做好源头防控。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定期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建设项目,及时将拖欠隐患通报至主管部门并指派监察员全程跟踪、重点督查。3.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强化重要时节监管排查。确保我县绝不发生50人以上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或因欠薪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发生,使广大在富务工的农民工都能顺利拿到工资。4.依法快速处置欠薪案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劳动维权告示牌、关注网络平台投诉等形式,确保群众各类诉求进得来、有结果,做好来访群众的解释和引导,促进案件的快速处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维护。5.发挥“黑名单”制度震慑作用。严格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每季度对全县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面向社会公布一次。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将其不良信息及时记入建筑行业诚信信息平台系统,限制其市场准入,按规定清理出富平建筑市场,同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互联互通,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6.夯实基层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基层镇(办)、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逐项目落实监管责任人,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